出借
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第9条第3项所规定之“管理”及“处分”行为虽属不同态样,处分行为如不动产之买卖或赠与,涉及所有权之移转,而管理行为如不动产之出租或出借,虽与所有权之得丧变更无关,然本法要求公职人员申报财产之规范目标,最低限度即是要求担任特定职务之公职人员,其个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之财务状况可供公众检验,进而促进人民对政府廉能之信赖;况公职人员对于信托财产之管理,亦关乎信托财产之实际管领、使用情形及所衍生法律上之权利义务(如房屋出租,即属承租人所得管理、使用,或土地设定抵押,债权人取得该土地卖得价金优先受偿之权),故本款立法修正时并未将管理行为限缩排除,即为使公职人员财产变动情形真正透明化,落实全民监督之立法目的。
东南网3月15日讯(通讯员 徐奕璇)为保护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金融市场环境,为促进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中国银行南平分行于2023年3月14日开展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 活动以“普及金融知识,防范金融风险”为主题,通过派发单页、金融知识竞答、工作人员答疑解惑等方式开展教育宣传活动,并将近期发生的典型案例与风险防范知识相结合,面向大众详细讲解,以此达到加强金融消费者风险防范意识的活动目的。 现场工作人员向公众普及了外汇知识,说明个人便利化购汇额度,并警示公众不得出借个人便利化额度,否则将承担巨大信用风险
故宫国宝翠玉白菜将可能在2020年东京奥运时至日本展出,立委质疑,出展单位从国立层级成县市层级,批故宫此举为自降格调。故宫回应,是我方主动借展,并没有自降层级的问题。 故宫国宝翠玉白菜曾于2014年出借至东京国立博物馆展出,而近来传言,故宫为配合2020年东京奥运,打算再度出借翠玉白菜至日本,然而博物馆变成石川和福岛等县市层级,立委柯志恩表示不满
据中国移动四川公司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有网友发帖称中国移动四川分公司的理财项目“融证通”到期产品兑付逾期。11月26日,中国移动四川分公司回应称,已成立专项工作组协调处理。今日凌晨,四川移动在其微信公众号再发文称,该公司法律服务团队已协助部分员工到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报案,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受理了报案
金融虎讯 7月29日消息,据国际金融报报道,和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和信贷”平台)、和信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和信财富”)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多地公安立案调查。据办案警员透露,和信贷存在资金池,已涉嫌违法,所以予以立案调查。 北京朝阳经侦“和信案件专案组”王姓警员介绍,“和信贷”平台存在把投资人的钱集中在一起进行错配、再分配的行为,构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为规范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近日,民政部印发《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管理规定》明确,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结果分为5个等级,由高至低依次为5A级(AAAAA)、4A级(AAAA)、3A级(AAA)、2A级(AA)、1A级(A),社会组织评估等级有效期为5年。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纳入社会组织信用体系,获得3A以上等级的全国性社会组织,在评估等级有效期内,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相关政策
李女士2018年5月份向王先生出借了10万元,王先生向李女士出具收据一张,写明“王xx于2018年5月30日向李女士借款10万元,落款人为王先生,落款日期为2018年5月30日”。王先生至今未归还其向李女士借的10万元款项,李女士若要起诉王先生还款需要了解哪些法律知识呢?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一般民事案件诉讼时效为三年,超过三年,当事人的权利将变为“裸权”,即不再收到法律的保护。本案中,李女士2018年5月30日向王先生出借了10万元,至今已经超过三年,是否已过诉讼时效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本案中,李女士与王先生并未约定还款的时间,则李女士作为债权人可随时要求债务人王先生还款,只有在明确约定了还款期限、且超过三年、不存在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时才会产生已过诉讼时效的问题
长垣市2022年农村公路安防工程(第二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长垣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1月03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项目名称:长垣市2022年农村公路安防工程(第二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规定,支持中小微企业参与;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支持监狱企业参与;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三部门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参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7、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其单位为其缴纳的2022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二标段:投标人需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资格。 8、对于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的从业单位,一经查实,列入黑名单,并取消其该项目投标资格; 9、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URL])或“中国政府采购网”([URL])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
“三农”问题是国家大计,是影响国计民生的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党和国家关注的重点。“乡村振兴”的长期筹划,对“三农”问题高度重视,对于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有明确指示。“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乡村振兴”,是未来普惠金融的发展方向,向“三农“领域延伸,重点向乡村发展
为做好我校公有房地产出租管理工作,我校于2014年制定了《黑龙江大学公有房地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该办法的出台,有效地规范了学校房地产出租的校内审批工作。近期,上级有关部门针对高校实际印发了《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属高校国有资产出租管理的通知》(黑财资〔2015〕65号),对国有资产出租管理的审批权限和程序等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和明确。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规定,切实规范做好我校的房地产出租工作,经2016年4月19日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对我校公有房地产出租审批及招租程序进一步明确,请各单位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