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令
本会已修正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条例施行细则暨国军 退除役官兵辅
本会已修正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条例施行细则暨国军 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第二类退除役官兵核认作业规定等规定,第二类退除役官兵由目前所核发之“核认证明”改为发行第二类退除役官兵权益卡,并于106年1月16日正式开办。 凡第二类退除役官兵于106年1月16日以后退伍者,将由本会制发权益卡,配合届退官兵退伍令一并发放;106年1月16日以前退伍者,可至荣服处申请(检附身份证等证件资料)。 当script无法分享FB时,可按此 连结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