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令
本会已修正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条例施行细则暨国军 退除役官兵辅
本会已修正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条例施行细则暨国军 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第二类退除役官兵核认作业规定等规定,第二类退除役官兵由目前所核发之“核认证明”改为发行第二类退除役官兵权益卡,并于106年1月16日正式开办。 凡第二类退除役官兵于106年1月16日以后退伍者,将由本会制发权益卡,配合届退官兵退伍令一并发放;106年1月16日以前退伍者,可至荣服处申请(检附身份证等证件资料)。 当script无法分享FB时,可按此 连结 分享
凡在本会区域从事旅馆业,年满十六岁以上之国民
凡在本会区域从事旅馆业,年满十六岁以上之国民,不分职位 、性别,均得依法申请加入本会为会员。 首次请亲至本会办理,携带身份证(正反面)影本、印章及一吋彩照两张。如办理加劳、健保者需检附前一投保单位转出证明且加注投保薪资
台中市南区国光国民小学111学年度第二学期第2次代理代课教师
台中市南区国光国民小学111学年度第二学期第2次代理代课教师甄选第二次招考结果(缺额已满,不续办甄选) 二、正取人员请于112年2月13日(一) 下午3时至本校共备教室,请携带教师证、最高学历毕业证书正本接受教师评审委员会之审查,逾时未报到接受审查或审查未通过者,取消甄选录取资格,当事人不得异议。 三、经教评会资格审查之录取人员请于112年2月13日前缴交以下证件:台中银行存折封面影本、退伍令或免役证明、经历证明正本(检附110学年度公立学校或111年度政府机关离职或服务证明书)、公立或健保医院体格检查合格表(含最近3个月内胸部X光透视证明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