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根据省教育厅、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举办2022年山东省中小学师生规范书写大赛的通知》(鲁教语函〔2022〕12号)要求,经专家评审,668人拟获参赛奖,其中一等奖112人、二等奖223人、三等奖333人;180名教师拟获优秀指导教师奖;济南市教育局、淄博市基础教育研究院等8个单位,俄秋兰、郭红玉等8名工作人员拟获优秀组织奖。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2月10日至12月16日
近日,山东省2022年度“经典润乡土”活动——中华经典诵读作品展演成功举办。展演聚焦红色题材,作品选自省级语言文字系列赛事获奖作品及潍坊市等8个市地方文化作品,由省中华经典诵写讲专家库指导,省中华经典诵吟特色学校、乡村小学联合排演,通过朗诵、情景剧等形式生动诠释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齐鲁文化、黄河文化内涵,通过网络直播走进千余个行政村,吸引八十余万名观众,引导群众重温红色经典,传颂党的辉煌历程,凝聚民族共识,坚定文化自信。 本次展演由省教育厅、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主办,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山东教育电视台、山东教育社承办,旨在通过开展语言文化活动促进中华经典文化在乡村浸润传播,丰富群众语言文化生活,引导群众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为齐鲁大地乡村振兴贡献语言文化力量
各有关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6]7号)和《广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穗教资办[2016]1号)的工作安排,我校2016年师范专业应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 申请工作需在4月24日前完成。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需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 3.申请人须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到指定医院体检合格。 请有关学院落实专人负责,不能交由学生助理处理,按要求认真组织完成工作,坚决杜绝出现的误报、漏报等现象
各院部行政各部门、教辅各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和政策,做好高等学校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根据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达标校及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琼教语〔2017〕11号)、《关于加强对普通话水平不达标教师培训提高和测试工作的通知》(琼教语〔2019〕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决定举行2021年度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活动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在校学生、普通话水平已达标的教职员工及社会人员自愿报名普通话水平未达标的在职教职员工必须报考。 3月31日—4月26日(关注公众号在线报名报名流程见附件1)。 普通话水平测试费、评测员现场授课4课时、培训教材、电脑模拟测试4次、相片采集处理、考试流程操作培训、科大讯飞APP模拟练习
近期,由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主办的福建省第四届中华经典诵读大赛结果出炉。 我院被表彰为福建省第四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经典诵读大赛优秀组织单位。我院教师宋家卿朗诵的《岳阳楼记》在福建省第四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诵读中国”经典诵读大赛荣获一等奖
转发保定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中小学教职工管理工作的通知 转发关于开展有偿补课整治省级督查的通知 三中学子勇夺冠军和季军,独占"省一"人数三分之一强 我校被评为“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 近日,我校被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评为“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并授奖牌。 语言规范是指使用某种语言的人所应共同遵守的语音、词汇、语法、书写等方面的标准和典范。语言规范化指根据语言发展的规律,在某一种语言的语音、词汇、语法等方面分歧或混乱的现象中,找出甚至确定大家都应遵循的规范,指出那些不合规范的东西,通过语言研究的著作如语法书、词典、语言学著作等明文规定下来,并通过各种宣传教育的方法,推广那些合乎规范的现象,限制并逐渐淘汰那些不合规范的现象,使人们共同遵守语言规范而进行有效的交际,使语言循着一条统一的正确道路向前发展
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语委《关于举办“诵赞新时代·奋进新征程”山东省省直机关普通话大赛的通知》(鲁教语函〔2022〕20号)要求,山东省省直机关普通话大赛原计划分单位推荐、视频遴选、现场比赛3个阶段组织,受疫情影响,不能组织现场比赛,最终以视频遴选成绩确定拟获奖名单。共有65人拟获参赛奖,其中一等奖10人、二等奖20人、三等奖35人;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等10个单位获优秀组织奖。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至12月28日
各院部行政各部门、教辅各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和政策,做好高等学校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根据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达标校及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琼教语〔2017〕11号)、《关于加强对普通话水平不达标教师培训提高和测试工作的通知》(琼教语〔2019〕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决定举行2021年度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活动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在校学生、普通话水平已达标的教职员工及社会人员自愿报名普通话水平未达标的在职教职员工必须报考。 3月31日—4月26日(关注公众号在线报名报名流程见附件1)。 普通话水平测试费、评测员现场授课4课时、培训教材、电脑模拟测试4次、相片采集处理、考试流程操作培训、科大讯飞APP模拟练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贵州省教师条例》、《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0〕1号)、《贵州省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和《黔东南州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等法律法规和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2020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均可在我县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一)户籍在镇远县的社会人员; (二)在镇远县办理有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三)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可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 (四)驻地在镇远县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我县教师资格认定权限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负责现场审核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及材料报送州教育局
国务院同意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组织制定的《通用规范汉字表》,现予公布。 《通用规范汉字表》是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适应新形势下社会各领域汉字应用需要的重要汉字规范。制定和实施《通用规范汉字表》,对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和文化教育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