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6]7号)和《广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穗教资办[2016]1号)的工作安排,我校2016年师范专业应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
申请工作需在4月24日前完成。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需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
3.申请人须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到指定医院体检合格。
请有关学院落实专人负责,不能交由学生助理处理,按要求认真组织完成工作,坚决杜绝出现的误报、漏报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