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资
答:法令删除了试用期规定,表示法令对于劳动契约与劳动条件
答:法令删除了试用期规定,表示法令对于劳动契约与劳动条件,不再有试用期间的区别;但法令也没明文禁止约定试用期。所以劳资双方仍可约定试用期,只是试用期内的劳动条件,仍不可低于法令规定。 二、试用期可以约定多久?可以延长吗? 答:在86年6月12日以前,劳基法施行细则对试用期的规定是不超过40天;删除试用期规定后,则可以由劳资双方自行约定期间
虽然昨日市场借深港通消息狂炒相关概念,推动股市急升
虽然昨日市场借深港通消息狂炒相关概念,推动股市急升,但沪股通却继续大规模走资,走资金额亦是自10月16日以来,连续12个交易日走资中最高,近22亿元(人民币,下同),额度余额高达151.91亿元。港股通方面,昨日则维持净流入,流入额约5亿元,额度余额99.85亿元。 资料显示,自10月16日以来,沪港通连续12个交易日均出现走资,走资额由数千万至逾十亿元不等,而昨日则为最高的22亿元,在过去12个交易日,沪股通累计走资超过110亿元,分析相信不少外资看淡A股走势,而昨日股市抽高,不少投资者更趁机套现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