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办发
喜报!滦南职教中心三位教师被认定为“唐山市第四届职业教育名师” 按照市政府《唐山市名师管理办法》(唐政办发〔2020〕8号)和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组织唐山市第四届职业教育名师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唐教高职〔2022〕7号)文件精神,全市开展了第四届职业教育名师的认定工作。 经过评审、民主测评、公示等环节,在各院校推荐76名教师中,共认定第四届职业教育名师41人,其中等职业教育名师28人。滦南职教中心常江、王旋、张小菲三位教师被认定为“唐山市第四届职业教育名师”
为贯彻落实《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81号)、《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环水体[2016]186号)和《关于开展火电、造纸行业和京津冀试点城市高架源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环水体[2016]189号)及《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计划》(晋政办发〔2017〕74号)的要求,我局组织制定了《太原市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贯彻落实《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81号)、《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环水体[2016]186号)和《关于开展火电、造纸行业和京津冀试点城市高架源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环水体[2016]189号)及《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计划》(晋政办发〔2017〕74号),深化环境治理基础制度改革,推进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创新,实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制度,促进我市环境质量改善,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深化环境治理基础制度改革,衔接整合现有环境管理制度,建立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全面提高环境保护行政管理效能,使排污许可制度成为排污单位守法、政府部门执法、社会监督护法的基本依据,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修订后的《湖南省徐特立教育奖评选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是杰出的无产阶级教育家徐特立同志的故乡。徐特立同志终生从事教育,热爱教育,革命第一、工作第一、他人第一
兰州两条服务热线即日起归并至12345 4月28日,记者从兰州市三维数字社会服务管理中心获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53号)及《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整合优化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1〕18号)精神,即日起兰州市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热线、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已关停归并至兰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广大市民群众如有商务便民服务和残疾人服务方面的咨询、求助、投诉及意见建议等,请直接拨打12345热线进行反映。
中国网地产讯 10月23日,浙江嘉兴1宗住宅用地因无人报价最终流拍。 地块编号2019-2-2,地块名称姚庄镇清凉村、洪福东路南侧、规划支路东侧、万泰路西侧地块,出让面积2.24万平,用途为住宅用地,容积率2,建筑面积4.49万平,起始价2.8亿元,楼面起价6240元/平。 竞买人投报配建的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为本宗地计容住宅用途房屋
2021年8月18日,温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调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温政发〔2021〕12号),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814元调整到每人每月886元,调整后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21年7月1日开始执行。根据《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永政办发〔2016〕57号)和《永嘉县民政局、永嘉县财政局、永嘉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永嘉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实施办法>》(永民〔2016〕180号)等文件精神,我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按照我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0%确定,故起草该文件。 该文件的适用对象主要为根据《永嘉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实施办法》,经个人申请、乡镇初审、残联审核、民政审定的具有本县户籍,持有本县颁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下的残疾人或本人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下的劳动年龄段残疾人
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9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8〕50号),结合《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政发〔2018〕29号)精神,我们制定了《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嘉政办发〔2019〕7号),对切实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促进就业工作作出具体部署。现解读如下: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稳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促进就业创业,确保就业局势持续稳定。国务院、省政府于2018年11月、2019年1月初先后出台了相关政策文件,这是在当前国际经济格局调整,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增加,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背景下,为保持就业局势稳定制定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
1. 在市政府领导下,依法研究部署、指导协调、督促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工作。 2. 研究提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 3. 分析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围绕煤炭产业清洁安全低碳高效发展重点安排的科技攻关项目指南》的通知(晋政发[2014]8号)要求,推进“高碳资源低碳发展、黑色煤炭绿色发展、资源型产业循环发展”,省科技厅按照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的工作思路,组织省内外专家凝炼了76个煤基重点科技攻关项目,经山西省人民政府同意,参照国家科学技术部《科技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计字[2000]589号)、《山西省煤基重点科技攻关项目管理办法》(晋政办发[2014]54号)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选取项目承担单位。中标人将和招标人(山西省科学技术厅)签订《山西省煤基重点科技攻关项目计划任务书》,并按照《山西省煤基重点科技攻关项目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实施项目。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精神和有关要求做好宣传、组织工作,客观、真实填报有关内容,及时进行投标,逾期不予受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等要求,结合临安区工作实际,拟将教育、广电、公安、水利、民政、消防救援、林业、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建设13个方面共284项执法事项交由杭州市临安区玲珑街道办事处、太湖源镇人民政府、於潜镇人民政府、昌化镇人民政府处行使,拟定了《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行政处罚权交由玲珑街道、太湖源镇、於潜镇、昌化镇行使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公开征求时间为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8月3日,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或者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法制科。 联系地址: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畔湖路30号305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