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法
在对包括返还原物请求权在内的物权请求权进行规范阐释的基础上,根据制度目标、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方面的差异,物权请求权应当与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区分开,在理论分析和规范适用中应避免两者的混淆。但是,这种区分并不必然导致物权请求权与侵权请求权的区分,德国法式的独立物权请求权也并非必然的立法和解释选择。即使承认德国法方式具有实现物权债权区分的体系功能,但在承认物权债权体系区分的前提下,仍然存在多种制度构建和阐释的可能性
当前,在民法典制定过程中,如何安排国家的位置,变成一个现实的问题。作为重要的民事活动参与者,国家在参与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并不明确。国家参与民事活动,涉及的主要是财产法律关系,因此,国有财产的权利主体属于国家土地所有权、国有企业等概念的前置性问题,值得深入研究
近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上海高校涉外法治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名单,同济大学名列其中,法学院院长蒋惠岭教授担任基地负责人。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养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决策部署,积极落实上海市关于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有关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高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实施意见》《新时代上海法治人才培养规划(2021-2025年)》等精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于2022年9月启动了上海高校涉外法治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的申报工作。校领导高度重视,牵头组织校内法学院、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外国语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交通运输工程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校外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上海仲裁委员会、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等实务单位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马普所、慕尼黑大学、洪堡大学、海德堡大学、苏黎世大学、阿姆斯特丹大学、东京大学等海外专家学者形成工作团队,为基地申报与建设提供强有力支撑
国际三大航空联盟分别有以下成员:一、星空联盟星空联盟主要包括北欧航空、泰国国际航空、加拿大航空、汉莎航空以及美国联合航空五家公司.二、寰宇一家寰宇一家由美国航空、英国航空、国泰航空、澳洲航空、原加拿大航空等5家分属 星空联盟(Star Alliance)成立于1997年总部位于德国法复兰克福是世界上第一家全球性航空公司联盟.星空联盟英语名制称和标bai志代表了最初成立时的五个成员:北欧航空(Scandinavian Airlines)、泰国国际航空(Thai Airways International)、加拿大航空(Air Canada)、汉莎航空(Lufthansa)以及联合航du空(United Airlines).这个前所未有zhi的航空联盟将航线网络、贵宾候机室、值机服务dao、票务及其他服务熔为一炉. 星空联盟(STAR ALLIANCE)是于1997年5月14日正式成立的国际性航空公司联盟初期是由5家分属不同国家的大型国际航空公司结盟借由共享软硬件资源与航线网等方式强化联盟各成员竞争力.星空联盟标语为“地球连结的方式(
秉持着德国乐器企业的务实与敬业精神,法兰山德乐器家族拒绝宣传炒作,我们要向市场与消费者展示出企业发展的真实面貌。企业要具有长效的生命力,务实是最重要的基石。法兰山德乐器在世界各地都有自己的经销商网络,尤其在国内市场,在法兰山德乐器内所占的角色是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