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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新闻网3月10日讯(新余日报 记者蒋文锋 通讯员易超平)记者近日从市国税部门获悉,自2012年7月在全市推行《新余市货物运输发票增值税抵扣管理办法》以来,货运发票增值税抵扣管理工作得到了切实规范,有效堵塞了税收征管漏洞,打击了虚开货运发票抵扣税款的违法行为,淘汰了一批没有真实业务的货物运输企业,促进了税收收入增长,使我市货运发票增值税抵扣管理工作步入正常轨道,并为推进交通运输业“营改增”试点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据统计,在该管理办法实施之前的2011年,我市货运发票抵扣税款月平均高达7037万元,通过开展加强货运发票增值税抵扣管理工作,2013年我市货运发票抵扣的税款月均只有1857万元,月平均抵扣增值税下降5180万元,降幅高达73.61%。2012年7月~2013年12月,全市货运发票抵扣税款只有31855.52万元,与上期连续18个月(2011年1月至2012年6月抵扣税款105268万元)同比减少抵扣税款73412.48万元,下降比例达69.74%
按《职业训练法》第3条规定:“本法所称职业训练,指为培养及增进工作技能而依本法实施之训练。职业训练之实施,分为养成训练、技术生训练、进修训练及转业训练。”,同法第5条规定:“职业训练机构包括左列三类:一、政府机关设立者
青浦深厚的文化底蕴,良好的生态环境,滋润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青浦教育始终坚持为区域经济社会建设服务的思想,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实现了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历史性发展。 目前,全区共有公办教育单位111所(含幼儿园41所,早教中心1所,小学22所,初中1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5所,高中5所,特殊学校2所,中职校2所,成人教育院校13所,校外教育机构2个,其他教育单位6个),民办学校64所(含纳入民办管理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23所、民办幼儿园39所,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2所),民办非学历培训机构40个,学前教育看护点42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