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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新闻网3月10日讯新余日报 记者蒋文锋 通讯员易超平记者
新余新闻网3月10日讯(新余日报 记者蒋文锋 通讯员易超平)记者近日从市国税部门获悉,自2012年7月在全市推行《新余市货物运输发票增值税抵扣管理办法》以来,货运发票增值税抵扣管理工作得到了切实规范,有效堵塞了税收征管漏洞,打击了虚开货运发票抵扣税款的违法行为,淘汰了一批没有真实业务的货物运输企业,促进了税收收入增长,使我市货运发票增值税抵扣管理工作步入正常轨道,并为推进交通运输业“营改增”试点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据统计,在该管理办法实施之前的2011年,我市货运发票抵扣税款月平均高达7037万元,通过开展加强货运发票增值税抵扣管理工作,2013年我市货运发票抵扣的税款月均只有1857万元,月平均抵扣增值税下降5180万元,降幅高达73.61%。2012年7月~2013年12月,全市货运发票抵扣税款只有31855.52万元,与上期连续18个月(2011年1月至2012年6月抵扣税款105268万元)同比减少抵扣税款73412.48万元,下降比例达6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