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必需
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外汇局各分支机构和所属单位,各金融机构: 为了切实加强金融部门疫情防控,做好春节假期后金融服务工作,确保金融市场平稳有序运行,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1号)精神,各类金融机构及金融基础设施相关机构,自2020年2月3日起正常上班。 二、各单位可结合当地地方政府防控疫情要求,实行弹性工作制,灵活调整作息时间,采取轮换上班、错时上班,也可利用网络办公方式在家上班,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同时,要切实做好员工疫情防控,加强员工体温检测和防护,做到全体员工健康保护全覆盖
1.理工学院北校区门口西九都路小二楼(有独立楼梯):空房1处,面积126㎡,年租金69552元。 2.谷水理工学院家属院(广文路):空房1间,面积30㎡,年租金13320元。 3.唐宫路理工学院家属院院内空房2间:一间面积43㎡、一间面积57㎡,租金价格面议
本法规定之下列各项金额,每遇消费者物价指数较上次调整之指数累计上涨达百分之十以上时,自次年起按上涨程度调整之。调整金额以万元为单位,未达万元者按千元数四舍五入: 三、被继承人日常生活必需之器具及用具、职业上之工具,不计入遗产总额之金额。 四、被继承人之配偶、直系血亲卑亲属、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扣除额、丧葬费扣除额及身心障碍特别扣除额
【概要描述】1月29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延迟省内企业复工的紧急通知》。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防控工作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的有关规定,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延迟省内企业复工。省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 1月29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延迟省内企业复工的紧急通知》
【智能工程学院何帆报道】4月8日,智能工程学院党支部成员践行“我为学生办实事”,当起了抗疫“快递小哥”,为同学们代为购买日用品,让学生切实感受老师们的亲切关怀。学院疫情期间要求学生尽量减少外出购物,此举是为了确保规定严格执行而又不影响学生生活, 当天,党支部成员集体行动,驱车来到超市为学生购买生活必需用品。根据学生们提供的购物清单,党员们分头行动,两两配合
消费习惯转变、新商业模式崛起、生鲜零售店闯入小区,这种种因素都预示着传统的农贸市场不再能满足时代的要求了。而如何保持在原有特点以及优势的同时还能抢到足够的市场份额呢?也许我们需要的是一份完美的农贸市场设计方案。 如何作为一份完美的农贸市场?接下来我们从两方面进行分析
2月4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实施“防控疫情,人人有责”十项措施的通告,内容如下: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为打赢这场阻击战,杭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实施“防控疫情,人人有责”十项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全体市民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二、全市所有村庄、小区、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人员进出一律测温,并出具有效证件
由中纺食品授权许可,湖南中纺食品营销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在长沙成立,公司以生产销售包装食用植物油脂及调味调料食品等为主营业务,拥有“五味丰”、”润泽四方”等自主品牌。 食用油是人们生活必需的消费品,是人们日常饮食中不可缺少的营养成分;为人体提供所需要的脂肪酸及多种营养物质。目前,我国对食用油的进口依赖度高达60%以上;在可预见的未来,中国仍将保持较高的食用油进口依赖水平
9月19日记者获悉,为平抑物价,石嘴山市启动蔬菜价格调控措施,调控直到2014年1月30日截止。 今年1月至8月,蔬菜价格上涨较快,随着天气转冷和大地蔬菜结束上市,蔬菜价格即将进入上涨期,为抑制食品类价格过快上涨势头,确保蔬菜价格基本稳定,石嘴山市对菠菜等28种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蔬菜限量限价,并在7家商超定点销售。 28种限价蔬菜 菠菜、大白菜、大葱、大蒜、冬瓜、豆角、胡萝卜、花菜、黄豆芽、黄瓜、茭瓜、韭菜、莲花菜、莲藕、平菇、茄子、芹菜、青椒、青萝卜、生姜、蒜苔、莴笋、西红柿、洋葱头、油菜、土豆、红薯、西兰花
省政府研究决定:浙江省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7日发布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通知全文如下。 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有力隔断传染源、切断风险源,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防控工作部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经省政府研究决定,现就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