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案
据安徽商报消息近日,安徽省明光市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电动自行车充电起火致3死6伤的案件,车主因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2018年5月21日18时许,纪某某骑电动车至该市某小区其父母家,他将电动车停放在其父母所居住的单元楼楼下,后从其17楼父母家厨房窗户垂放电线至一楼给其电动车充电。 因当时下雨,纪某某将充电插排放进电动车后备箱,并将电动车充电器用塑料袋包裹后放在该车踏板上,待充电器开始充电后离开
5月21日22时,被告人张某某、陈某某及一名定安籍男子商定一同前往澄迈县老城镇青龙路盗窃路灯电缆线,随后三人携带钳子、锤子、袋子等工具来到老城镇青龙路主干道中间的绿化带处,发现现场有三根相连的电线杆之间的电缆线接口**在外面,且未接通电源,三人遂用锤子将固定电缆线接口的水泥砸开,将埋设在三根路灯之间并排铺设的两根电缆线从地下拉出,用钳子剪成小段后,将盗窃的电缆线带回某废弃酒吧内存放。5月22日下午,由张某某、陈某某将从被盗电缆线中剥出的铜芯拿到老城镇某家废品收购站销赃,得款共计人民币1070元,每人分得350元后,剩余20元用于买水。 经勘验,被盗地点埋设电缆线的直线距离约为80米,两根电缆线共计长约160米
11月21日,随着涉黑案主犯习青松回国投案自首,渝水分局8名涉黑涉恶目标逃犯全部到案,标志着渝水分局扫黑除恶“百日追逃”行动完美收关。 为全面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高潮,11月4日,省厅发起扫黑除恶“百日追逃“行动。为确保渝水分局的8名涉黑涉恶目标逃犯抓捕到案,渝水分局坚持“抓捕未清零,追逃不收兵”的理念,布置追逃清网工作
福建日报社原总编辑、社务委员会委员,福建日报报业集团党组原副书记梁建平同志涉嫌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在配合福建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 梁建平,男,汉族,1959年3月出生,福建云霄人,大学学历,1975年6月参加工作,1978年7月加入中国***。 1975年6月至1978年12月,任福建省云霄县莆美公社林场插队知青;1978年12月至1984年10月,任福建日报社新闻干部;1984年10月至1997年8月,历任福建日报社驻龙岩、漳州记者站副站长,福建日报社总编办副主任,福建日报社政文编辑室副主任、主任,福建日报社总编辑助理,福建日报社机动采编部主任(其间1995年7月至1997年7月在三明永安市挂职任市委副书记);1997年8月至1997年12月,任福建日报社总编辑助理(正处级);1997年12月至2002年8月,任福建日报社编委会委员、副总编辑;2002年8月至2008年10月,任福建日报报业集团党组副书记、福建日报社副总编辑、社务委员会委员;2008年10月至2009年7月,任福建日报社常务副总编辑、社务委员会委员,福建日报报业集团党组副书记;2009年7月至2019年3月,任福建日报社总编辑、社务委员会委员,福建日报报业集团党组副书记;2019年3月,退休
新华社哈尔滨7月10日电(记者闫睿)记者10日从黑龙江省纪委监委了解到,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统一指挥下,经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全力工作,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外逃人员王戬日前从境外飞抵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回国投案自首。 王戬,男,1976年7月出生,北京正庄投资有限公司原股东、副总裁。2014年,王戬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共同受贿人民币300余万元,案发后逃往国外
近日,有一则一名年轻漂亮的21岁女孩在大白天遇害的消息引起了很多人的注意,这名美丽可爱的女孩是自己在一片枣树林当中被杀害的,凶手极其残忍,用砖头将女孩的脸全部砸烂,女孩的牙齿都被砸掉。女孩被害之后,其母亲几度悲痛欲绝要自杀,其父亲也情绪失控,多次哽咽,因为这个懂事的女孩是他们唯一的女儿,他们实在不明白为什么凶手会那么残忍,要用这么极端的手段杀害女孩。在女孩被害的第二天,凶手选择到了当地派出所自首,并指认了犯罪现场,在凶杀没有害人之前,很多人都对他印象良好,觉得他是一个很乖的孩子,只是没有想到,这个人人口中的乖孩子,居然是一个非常凶残的杀人狂魔
行车上路难免遇到意外状况,其中最怕的就是碰到不愿心平气和讲理的驾驶!其实遇到车祸,在双方各执己见、无法达成共识的情况下,不如放宽心等到警察做完记录后,再让事故责任交由权责单位来裁判,这才是讲道理的作法。 当然,遇到状况时,心情难免也会受到影响,就连担任过警察职务的驾驶也是如此。 一名澳洲的前任警察Ken Olsen,在上周日驾驶自己的Pickup,路上就遇到了一名疯狂的驾驶、意图拦路找碴
犯罪嫌疑人贾薇薇照片。 近日,公安部A级逃犯贾薇薇来到河北省邢台市公安局桥西分局投案。 全国扫黑办11月4日召开全国扫黑除恶百日追逃行动部署视频会,公安部当日对20名重大涉黑涉恶在逃人员发布A级通缉令,邢台籍在逃人员贾薇薇在列
通过冒充银行员工,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只有中专文化的窦某以需要完成存款业绩等为由,骗取50余人共34.87亿元。 3月2日,裁判文书网披露了一份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刑事判决书。 判决书显示,出生于1985年的北京人窦某,虽然只有中专文化,但在2015年至2017年间,冒充杭州银行房山支行客户经理,以需要完成存款业绩等为由,采取给予高额返利的方式,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先后骗取58名被害人共34.87亿元,造成被害人损失4.76亿元
为严厉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依法惩治跨境违法犯罪活动,9月19日,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安局发布对滞留缅北、金三角、阿联酋的7名昌江籍人员集中劝返通告。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昌江籍滞留境外人员务必于2022年10月15日前回国返琼,并在入境前向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进行报备。滞留人员家属应配合公安机关和政府部门敦促滞留境外人员尽快回国,对于主动投案,如实到公安机关反应相关情况的,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依法免除处罚;拒不回国投案自首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