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
各从业单位及个人: 为切实贯彻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领会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51号文件精神,推动我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企业备案证书等级评定工作进程,内蒙古安防中心将举办2013年度第三期安全技术防范人员从业资格培训班。培训三天(9月24日至9月26日)。主要开设《安全防范技术基础及规范》、《综合布线系统》、《安全防范法律法规》等课程
6月1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依法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建议纠正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有关行为的函》(市监价监函〔2018〕412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按照市场监管总局要求认真整改、抓好落实,并于7月10日将有关整改情况函告市场监管总局。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6月28日召开2018年第四次厅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整改方案,决定按照市场监管总局提出的要求深入整改
近日,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孟建伟(正厅级)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孟建伟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 判决认定:被告人孟建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包头市公安局局长、包头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共计2072.8915万元;其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有2144.7917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其非法持有猎枪四支、猎***955发,情节严重。
中国经济网呼伦贝尔5月8日综合报道 据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公安局官方网站消息,5月1日,呼伦贝尔市公安局组织召开周调度会暨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动员部署会议。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辛曙光等参加会议。此信息显示辛曙光已任呼伦贝尔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孟建伟(正厅级)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向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孟建伟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孟建伟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先后担任包头市公安局长,包头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等职务的便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新华社哈尔滨7月10日电(记者闫睿)记者10日从黑龙江省纪委监委了解到,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统一指挥下,经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全力工作,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外逃人员王戬日前从境外飞抵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回国投案自首。 王戬,男,1976年7月出生,北京正庄投资有限公司原股东、副总裁。2014年,王戬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共同受贿人民币300余万元,案发后逃往国外
门卫、巡逻、守护、押运(武装守护押运除外)、随身护卫、安全检查以及安全技术防范、安全风险评估等服务;保安培训;劳务派遣(以上各项凭许可证经营);受托金融机构委托、从事流程和服务外包;设计、安装、保养、维修、销售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和保安装置;安全防范咨询:保安器材的销售:其它经公安部批准的安全防范服务项目:研制开发、推广应用、销售各类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承接各类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服务 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网络接入服务、设计、安装、保养、维修;消防器材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消防设备;消防工程;通讯工程;非专控 包头市保安服务公司成立于1988年11月,是经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包头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包头市公安局组建的包头市唯一一家国有保安公司。2020年,市国有企业整合重组,划归包头鹿勤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以来,始终以“确保安全,优质服务”为宗旨,以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客户安全为己任,凭借三十多年专业化安保服务经验和军事化管理,积极为社会提供多元化保安服务产品,形成了覆盖全市多个政府机关、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等的安全防范网
9月16日,通辽中院在开鲁法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由通辽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原副厅长赵云辉涉嫌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赵云辉自2002年至2019年间,利用其担任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公安分局局长,包头市公安局副局长,兴安盟行署副盟长、公安局局长,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受贿44起,非法收受财物价值人民币1864余万元;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其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有价值697余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庭审中,审判员宣读了庭前会议情况报告,审判长告知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承担的诉讼义务,针对公诉机关指控的各项犯罪事实进行法庭调查,组织控辩双方针对争议焦点进行法庭辩论
中国经济网呼伦贝尔5月8日综合报道 据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公安局官方网站消息,5月1日,呼伦贝尔市公安局组织召开周调度会暨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动员部署会议。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辛曙光等参加会议。此信息显示辛曙光已任呼伦贝尔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
内蒙古一年组织两次自学考试,分别在10月和10月,2022年4月内蒙古自考没有延期,大家接下来要准备10月份的自学本科考试,小编整理了内蒙古2022年10月自考本科报名官网入口,方便大家报名。 2022年内蒙古自考本科报名官网: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信息网的自学考试平台(网址:[URL]) 二、内蒙古2022年10月自考本科报名费用多少? 内蒙古自考本科报名条件:内蒙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报考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除外。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的考生,申请毕业时须持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审核依据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