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先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增进基层组织活力,12月9日,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校团委以2023年五四表彰为契机,在全校各团支部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截至目前,全校32个团支部严格按照基础团务规范,有序务实地开展了本项工作。 各团支部书记在校团委组织部的对接下,通过校级会议,班级会议做好谋划,充分准备,纷纷召开专题学习会并制定活动细则,有序推进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切实发挥班级团支部的作用
3月7日,烟台黄渤海新区举办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113周年大会。会上,新时代集团下属烟台新时代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王桐获评黄渤海新区“最美科技创新巾帼先锋”称号。 “科技创新巾帼先锋”评选是烟台黄渤海新区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舞和激励全区广大妇女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贡献巾帼智慧和力量而开展的评优评先推荐活动
各县(市)区、开发区住建(建发)局、建管中心,机关各相关处室,委属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2018年合肥市建筑市场信用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及《关于印发的通知》(合建建管〔2016〕65号)要求,我委拟于近期组织开展上年度信用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继续执行《合肥市城乡建委建筑市场信用建设工作考核办法(暂行)》中对各单位的考核指标(详见附件),结合日常信用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一)自查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政务公开责任,是指共建委、社区、科室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产生严重后果所担负的责任。 第二条 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以及部门隶属关系分级组织实施。对违反规定、违反纪律的有关责任人由主管部门或纪检部门根据职责权限按规定的调查处理程序予以追究
为督促被评议部门做好本职工作,提高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的本领和效率,1月16日下午,临泽镇召开人大、政协联组评议部门工作会议。镇人大主席戴少清主持会议,政协召集人王业星出席会议,全体镇人大代表、部分市政协委员、镇党员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企管站、民政办、司法所、交警中队4个部门对人大代表一次评议时提出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汇报
1、组织教材发放及教学软件安装等学期初的准备工作; 2、安排保证实验室的正常使用; 3、2012级新生教学计划修订及新生教材征订工作; 4、制定计算机学院工作计划,教研室活动计划; 10、 做好2012年迎新工作及军训工作; 11、 做好2012级新生入学教育工作; 12、 组织准备2013届毕业生毕业设计指导工作; 2、组织专兼职老师更新教务系统教师基本信息; 3、组织2013届毕业生参加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 4、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及新生心理问卷和思想政治状况调查工作; 5、完成2012年下半年大学英语四、六级和计算机等级考试的工作; 9、做好2011—2012学年度学生评优评先工作; 10、 组织学生工作量化管理座谈会; 11、 教研室开展听课活动促进教学方法的交流; 13、 组织参加2012年迎新篮球赛、排球赛; 14、 组织参加第五届校园啦啦操大赛; 15、 教研室组织网上观摩名师教学,学习教育思想; 1、召开学生、教师座谈会,收集教学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2、整理教学检查资料,提出反馈意见,建议改进措施; 3、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和奖助学金的发放工作; 8、做好2012届毕业生年终就业统计工作; 9、做好各类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1、组织安排学生参加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 2、组织安排期末考试工作; 3、组织学生做好复习备考、考风考纪教育工作; 6、组织、安排学生寒假社会实践工作。
根据国家教育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及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大一学生应组织开展认知实习,经前期摸底,由于时间仓促准备不充分,经研究决定本学期拟暂不开展认知实习。 鉴于学生已经考试放假,同时考虑到学生劳动技能课实践环节缺失,经研究决定由实习就业指导中心在暑期开展社会实践和勤工俭学活动。现对本学期暑期社会实践作如下安排: 2. 活动内容:校内实践、校外志愿服务及相关生产劳动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城管局(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厉打击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企业,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管理,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 当前,我省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呈多发态势,安全生产形势极为严峻。各地住建部门要充分认识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厉打击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企业,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管理,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
一、安全检查要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明确每次检查的内容和方法,促进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 二、严格安全检查制度,全校性安全检查每年两次,上半年(6月份)以重点抽查为主(由总务处负责),下半年(12月份)全面检查,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参加;全校各处室负责人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进行自查,组织有关人员每月进行抽查一次,每半年全面检查一次,达到确保安全的目的。 三、学校总务处定期对教育教学设施进行排查
1、负责自主项目立项资料审核,组织评审。 2、项目开发过程进度监督,收集整理问题点,协调各部门资源,推进解决;重要截点提前预警。 3、根据项目开发进度,组织过程评审与结题评审,审核评审资料,推进落实评审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