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应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吉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为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加强和规范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要求,县消防救援大队决定即日起开展2023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调整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县范围内符合《吉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单位,需依法进行申报并填写《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由单位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于2月28日前报消防救援大队。 二、已列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且至今单位未发生变化的,直接确定为2023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此次不再要求重新申报;因调整、灭失、注销且不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条件的,应及时同消防救援大队联系,经核查后从重点单位名录中予以调整删除
政务院、外交部、人事部、华侨事务委员会、情报总署、民航局等六单位人民法庭,财委与财委所属各单位人民法庭: 根据政务院4月3日政政字34号通知“关于免除贪污数目超过一千万元未满一亿元之贪污分子的刑事处分者,政委、财委、文委等临时分庭所属各单位应经最高人民法院临时分庭批准,其余各单位应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现本院为使处理贪污分子的工作更能及时,特规定:政务院机关、外交部、人事部、华侨事务委员会、情报总署、民航局等6单位及财委系统各单位,凡免除贪污数目一千万元以上未满一亿元之贪污分子的刑事处分,授权各该机关首长批准。财委临时分庭未成立前,凡应经财委临时分庭批准的案件,除上述贪污数目一千万元以上未满一亿元者外,均直接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吉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为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加强和规范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要求,市消防救援支队决定即日起开展2023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调整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范围内符合《吉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单位,需依法进行申报并填写《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由单位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于2月28日前报辖区消防救援大队。 二、已列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且至今单位未发生变化的,直接确定为2023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此次不再要求重新申报;因调整、灭失、注销且不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条件的,应及时同辖区消防救援大队联系,经核查后从重点单位名录中予以调整删除
一、一般替代役役男于服役期间参加全民健康保险,其投保单位为内政部役政署,保险费由内政部役政署负担,凡应征服替代役役男应凭征集令影本,于入营前向投保单位办妥全民健保转出手续,转出日期为入营当月份,原健保IC卡不必缴回,请携带入营继续使用,并由内政部役政署统一办理转入手续。 二、尚未办理是项健保转出手续者,请至所属乡(镇、市、区)公所申请在营证明书,联系家属尽速向原投保单位依前项规定办理。 三、役男验退及退役(含提前退役)者,由内政部(役政署)统一办理转出手续,依健保法第29条第2项规定:投保当月缴纳全月保险费,退保(转出)当月免缴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