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管理
为推进去产能、调结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现将有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明确如下: 一、对按照去产能和调结构政策要求停产停业、关闭的企业,自停产停业次月起,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享受免税政策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两年。 二、按照去产能和调结构政策要求停产停业、关闭的中央企业名单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定发布,其他企业名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去产能、调结构主管部门认定发布
绿林认证官网改版正式完成。 北京绿林认证有限公司(简称“绿林认证”)是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专业认证机构。机构依托国内外行业协会、专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背景,根植于家居、环保、林业和建材行业,专注于森林认证、绿色环保产品认证、无醛人造板及其制品认证等
1月2日下午,无锡市梁溪区人大代表带着全区人民的嘱托,满怀豪情地来到无锡市人民大会堂,报到参加梁溪区二届人大二次会议预备会议。应到代表313名,实到254名,其中,黄巷街道代表团有21名代表出席。 梁溪区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将于1月3日上午正式开幕,1月5日上午闭幕,议程为:听取和审议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议2022年梁溪区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及2023年梁溪区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基本情况的报告(书面);审查和批准无锡市梁溪区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3年区财政预算(书面);审议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关于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无锡市梁溪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票决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审议《无锡市梁溪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草案)》;通过有关决议和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等相关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蜀南气矿于2022年8月10日在成都市召开了“安岳气田高石梯~磨溪区块灯四气藏一期开发地面集输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参加验收的有建设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监测单位、监理单位、水保方案编制单位、施工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认为“安岳气田高石梯~磨溪区块灯四气藏一期开发地面集输工程”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的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安岳气田高石梯~磨溪区块灯四气藏一期开发地面集输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开原金鑫烘干设备有限公司是我国大型粮食烘干设备生产企业,主要产品有:粮食烘干机、热风炉、斗式提升机、圆筒初清筛、除尘脱硫等环保设备。 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占地面积23100平方米,建筑面积9800平方米。现有职工138人,其中工程师5人,高级技工21人,年生产能力100台套
总则: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幼儿园安全工作监督管理方针,切实落实幼儿园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以“谁主管、谁负责”为原则,层层签订《幼儿园安全工作岗位责任书》,以提高幼儿园各岗位人员的安全意识、强化岗位职责,杜绝幼儿园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1.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安全责任第一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负主要责任。全面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幼儿园安全的法律和法规,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载体简介: 银杏酒店管理学院大学生科技园暨创新创业俱乐部(以下简称科技园)是2015年4月应郫都区政府创业政策,“创业天府.郫都区行动计划”的积极号召,学院与郫都区政府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组建的独具特色的大学科技园,是西部地区唯一以酒店旅游文化为主要特色的服务型大学科技园。 学院科技园分为校内和校外两个园区,校外园区位于郫都区菁蓉镇,占地5000平米,主要用于孵化学院校友的创业项目;校内园区由系级创新创业工作室和学院创新创业俱乐部两个部分组成。 为全面开展双创工作,打造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学院成立了创新创业领导委员会、创业学院、专业化的管理公司— 青创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创),将高校管理机制与企业化的运营模式相结合对科技园进行监督管理
标题:如何办理进出口经营权? 一家公司注册下来后,如果想要开展进出口业务,就需要有进出口许可证。 “进出口权”是指进出口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的资格。申请进出口权办理需要经过一个比较复杂的审批办理过程
违法行为类型:该单位构成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 违法事实:该单位未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本行政机关对该单位下达了《北京市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京门人社劳监责字【2021】13号)》,该单位仍未在责令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已经构成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
为进一步规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行为,根据《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保护的指导意见》(国知发保字〔2021〕11号)及《2022年全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黑知发〔2022〕5号)有关要求,省知识产权局决定开展2021年度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行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21年12月31日前经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合法使用人(不含已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注销专用标志使用的),包括经公告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生产者、经公告备案的已作为证明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的被许可人,共873户。 (一)检查对象是否按照相关标准、管理规范和使用管理规则组织生产地理标志产品; (二)检查对象是否按照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使用要求,规范标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三)检查对象是否按照要求向所在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报送了2021年度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相关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