赙仪
为照护在职亡故公务人员遗族特订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遗族
为照护在职亡故公务人员遗族特订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遗族,指依公务人员抚恤法规定受抚恤公务人员之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身心残障受公务人员监护扶养之已成年子女。 公务人员在职亡故,其服务机关应协助办理丧事,并派员慰问其家属
为照护在职亡故公务人员遗族特订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遗族,指依公务人员抚恤法规定受抚恤公务人员之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身心残障受公务人员监护扶养之已成年子女。 公务人员在职亡故,其服务机关应协助办理丧事,并派员慰问其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