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
1月15日至2月15日,结合春节期间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和外来人员作案相对突出的情况,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本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弘扬法治精神,决定在全市集中组织开展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以形成全社会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的持续腾飞。 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月活动期间,各镇(区)、市级机关宣传、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民政、劳动保障、安监等专业法主管部门和工会、团委、妇联等单位将整体联动,深入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区,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下发宣传资料、开设法律咨询服务点、司法救助点、组织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文艺演出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市法宣办将联合相关部门到如皋经济开发区、长江镇(如皋港区)、如城镇城区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并结合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在桃园等镇开展法律进村入户系列活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各镇(区)、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将此次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列入2008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建立镇(区)、部门、企事业单位联动的机制,落实责任,各司其职,齐抓共管,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为进一步推进学习和加强支部党建工作,2月19日上午,在河南省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代表联络处党支部书记张宇的带领下,支部全体成员及成员家属一行20人走进大桥石化(郑州)红色家园教育基地参观学习。 在讲解员的引领下,张宇一行依次参观了红色家园各处展馆。大桥石化发展的核心理念、“四部曲”、党建“三力”经验、“三型”党组织建设以及大桥石化为支援疫情防控和抗洪抢险作出的积极贡献,一幅幅图片和文字介绍让张宇一行深受启发和点赞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改革的通知》(农办牧〔2020〕53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政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浙农牧发〔2021〕13号)及《浙江省防治农业动植疫病指挥部关于印发2023年浙江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的通知》(浙防指发〔2023〕1号)要求,强化养殖场户防疫主体责任,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虎扑篮球: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现全文公布,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于期限内由本人将书面意见送交至虎扑篮球:农业农村局疫控中心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改革的通知》(农办牧〔2020〕53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政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浙农牧发〔2021〕13号)及《浙江省防治农业动植疫病指挥部关于印发2023年浙江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的通知》(浙防指发〔2023〕1号)要求,强化养殖场户防疫主体责任,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虎扑篮球: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现全文公布,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于期限内由本人将书面意见送交至虎扑篮球:农业农村局疫控中心
1月19日,共青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延长阶段性购房补贴和交易契税补贴执行期限的公告》。根据共青城市房地产市场发展需要,经共青城市政府同意,延长阶段性购房补贴和交易契税补贴政策3个月,延长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为贯彻落实中央“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企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从实际出发完善房地产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2022年7月26日,我市制定出台《共青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共青城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若干措施的通知》(共府办发〔2022〕56号),为落实2022年12月15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着力扩大国内需求,支持住房改善、新能源汽车、养老服务等消费”“要因城施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精神,根据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延长阶段性购房补贴和交易契税补贴政策3个月,延长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近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三级干部大会精神,理清科技工作思路,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市科技局开展了科技大调研活动。 一是围绕经济转型发展,确定调研主攻方向。以转化高新技术成果、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着力点,确定了银杏、大蒜产业技术创新、加强农业创新能力建设、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等8项调研题目
开发区管委、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企事业单位、驻区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冀政办发〔2017〕3号)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应国务院第三批取消39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区政府部门衔接取消行政许可事项39项,其中审批权限在县(区)级的行政许可事项14项,审批权限在省、市级需我区衔接落实的行政许可事项25项。为做好衔接,确保取消事项全部落实到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对区政府决定取消的事项全部予以取消,立即停止实施,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审批。 二、事项取消后,各部门要认真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防止监管缺位
2023年2月27日至28日,检验检测数字化转型项目工作会议在杭州召开。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副秘书长肖良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线上会议并给与指导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四川省委省政府有关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疫情防控工作,四川省林草局组织制定了《四川省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工作制度》),近日正式印发施行。 《工作制度》共7章40条。主要明确了制定目的、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分区分级要求;松材线虫病日常监测、专项普查、山场除治、疫木处理、检疫封锁、媒介昆虫防治等疫情防控全过程精准管理;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防治方案制定、疫木除治、媒介昆虫防治、检疫封锁、宣传培训、除治质量和防控成效检查等工作的完成时限;采取烧毁方式处理疫木的前提条件、烧毁地点要求、作业要求、具体防火工作;疫木山场除治监管的时间段、监管责任人、监管方式和内容;松材线虫病防控省级评估的范围、时间、方式、内容、结果运用等
春回大地,万物复苏。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3月10日,在第45个植树节到来之际,宿松县长铺镇党委抢抓春季栽植有利时机,组织镇、村党员干部积极行动,开展三月份“植树造林增绿”主题党日活动。 植树现场,党员干部们干劲十足,在技术人员指导下,纷纷拿起工具,分工合作,移树扛苗、挥锹铲土、扶苗固植,呈现出一派热火朝天的劳动场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