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
各涉外代理机构、微生物菌种保藏机构: 最近,有些外国申请人对我国涉及微生物发明专利申请菌种保藏的有关规定提出意见,经研究,我们认为,目前不宜对已有规定做出修改。所提意见,将在修改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时一并考虑。 由于涉及微生物发明专利申请菌种是否需要保 各涉外代理机构、微生物菌种保藏机构: 最近,有些外国申请人对我国涉及微生物发明专利申请菌种保藏的有关规定提出意见,经研究,我们认为,目前不宜对已有规定做出修改
1、 关注公众号打开微信扫一扫,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长沙财政”微信公众号; 2、 缴费操作流程1、 进入公众号,点击“政务大厅”,选择“非税缴费”; 2、 缴费主页面点击“教育”,进入选择学校页,也可从“常用服务”选择学校缴费; 3、 选择和查找学校名称,确认后进入缴费类别选择页,选择要缴费的项目类别名称; 4、 进入查询缴费页输入缴款人信息(姓名、学生档案号)查询缴费信息; 5、 缴费详情页面核对缴费项目核对无误后点击“去缴款”(也可在同一页面切换不同的缴费类别进行缴费); 6、 选择支付方式,点击“支付”; 7、 支付成功点击“查看订单”查看订单详情,系统实时推送缴费通知给缴款人;
在报名缴费的时候,我们的费用就已经包含学费、教材费、住宿费、餐饮费、拓展训练费、场地活动费、外出参观游览和保险等费用,一般情况下,这些已经涵盖孩子入营后的花费项目。 夏令营活动中不需要营员自己带很多钱,一来夏令营的营费费用包含营地食宿、训管、服装、道具、资料、保险等孩子在营期间的全部费用,没有需要营员另外交费的项目,二来给孩子带很多的零用钱也对孩子的锻炼没有好处。社会上,有一些冬夏令营的主办方会让孩子带钱,将这个列入到财商训练范畴,练习花钱,或者划分到感恩教育给亲人购买纪念品上,但实际情况中,孩子身上携带钱财,往往都难逃“购物”和“管理缺失”的嫌疑
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保障广大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推迟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相关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1.考生初审结果查询:6月14日9:00—17日17:00。 2.考生确认考试和缴费:6月14日9:00—17日17:00
1、失业人员原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2、失业人员: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3、领取办法:失业保险金由户口所在区县(自治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
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考试工作的通知》规定,2013年湖北省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1. 湖北省内国家承认学历,并已修完本科阶段英语课程(外语专业学生为第二外语)的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本科在籍学生及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在籍学生。 2. 2011年12月份毕业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生,符合国家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以报考
根据《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发【2022】12号文件精神推进经济稳增长一揽子政策措施》(新政发【2022】61号)、《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2】20号、克拉玛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落实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政策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拟对独山子区受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在7日以上的参保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照每名参保缴费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现将符合条件的第二批7家参保企业名单向社会公示。 对拟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企业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独山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问题
冬季供热涉及千家万户,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为保障供热质量,让全县百姓温暖过冬,我县热电厂工作人员坚守岗位,全力以赴做好供热工作。 据了解,为更好服务广大用户,我县热电厂专门设立24小时抢修热线,对全县62个换热站数据进行实时监控,及时了解各泵站运行情况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项目为下属农民工购买工伤保险,否则将拿不到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和发包方签订了工程合同的,需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送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和参保职工花名册,以对参保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即参保人员可随时变更)。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项目为下属农民工购买工伤保险,否则将拿不到中标通知书
市财政征管分局,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市地方税务局局属各单位,各区、县级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现将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粤财法[2006]8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根据国务院2005年12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