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工委
2月18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琳率队到我市开展《四川省水资源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市委书记元方陪同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王荣木陪同调研并主持座谈会
10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云主持召开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主任会议,副主任蔡军、张桥、周建华、高福强、蒲丹惠,秘书长罗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提请的任免职议案;讨论通过了《雅安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雅安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立法计划》《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现代化雅安”调研工作方案》;还讨论了《雅安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提纲》
为提升干部职工国家安全法治意识,强化国家安全责任担当,4月15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沈思保带领市人大机关干部职工到市文化艺术中心美术馆参观国家安全教育主题展览。 参观的干部职工仔细观看展览,认真听取讲解,并就相关的内容向讲解员询问。展览结束后,干部职工们认为本次展览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具有很强的警示作用和教育意义,为大家上了一堂系统的国家安全教育课,并表示,国家安全是人民幸福安康的根本保证,要坚决扛起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党和国家秘密,从自身做起履行义务,践行国家安全观
8月 19日 ,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志君出席会议并讲话,法制委主任委员、法工委主任王琼主持会议,法制委组成人员全体出席会议。 《雅安市村级河(湖)长制条例(草案)》作为我市正在制定的第三部实体性地方性法规,按程序将进入三审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工作安排,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军率领调研组赴汉源县、石棉县开展《雅安市村级河(湖)长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后评估调研。 调研组通过召开座谈会的方式,与两县县人大常委会、县乡两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县乡级河长制办公室、村民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及部分村级河长代表等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讨论交流,认真听取了两县贯彻实施《条例》的相关情况、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社会评价反馈及相关意见建议等。与会人员结合各自职能和工作实际,针对调研内容和法规条文进行了交流发言
【星岛日报报道】全国人大法工委主任沈春耀表示,今次“港区国安法”前后仅用一个月时间便完成“决定加立法”的决策部署,当中有第三样因素非常重要,包括有广泛的立法呼声、有扎实的工作基础,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他又强调,港区国安法审议过程完全符合内地立法的法定程序。 沈春耀表示,“港区国安法”的立法决定及研究起草工作同步进行,在草案形成的前后都有透过不同方式渠道,听取各界的意见,当中包括港府官员、立法会主席、港区人大代表及各界人士
按照市政府2018年第二十五次专项问题办公会议要求,由市发改委牵头,市财政局、农发行安康市分行配合,对原2010年印发的《安康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2018年12月26日,市发改委、财政局、农发行以(安发改粮食〔2018〕907号)将《安康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修订)呈报市政府审定,市政府办领导批示由市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后,按程序送签。2019年1月11日,市法制办出具《关于安康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修订)的审查意见》,我局根据市法制办审查意见进行再次修改完善,并按要求报送市人大法工委进行审查,市人大法工委回复无修改意见,2月15日至3月2日在市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征集对〈安康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意见的公告》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期间未收到任何社会方面反馈意见,在完成社会意见征求后,我委按程序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3月27日市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了《安康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修订)
2018年3月2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组织各工作各办事机构有关同志,在机关3号楼党员活动室召开“文明餐桌”活动座谈会。 座谈会由市人大副秘书长、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庞巍斌主持。机关各工作和办事机构有关负责人参加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学院1982年建校,目前为北京市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院设有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党校,承办北京政法网,不仅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的司法辅助人才(法官和检察官书记员、法警等)培养基地,也是首都司法干警培训基地
本文摘要:近日,云南省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新的修正的《昆明市消防条例》(全称《条例》)于8月7日月实施。《条例》融合《消防法》修正案牵涉到的职能调整和称呼变化不作了适当改动,针对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加设了禁止性条款和罚则,是消防救援队伍升格转隶、全面深化消防执法人员改革的历史背景下,全国首部改动实行的地方性消防法规,具备独特的地方法律特色。 近日,云南省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新的修正的《昆明市消防条例》(全称《条例》)于8月7日月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