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4月22日,海关总署就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有关事宜发布公告,决定自2019年10月1日起,取消首次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备案要求。 公告指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提高口岸通关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自2019年10月1日起,取消首次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备案要求。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作为食品检验项目之一,由海关依照食品安全和进出口商品检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检验
7月28日,由海关总署主办的《中国海关》杂志公布了2019年“中国外贸百强城市”排名,青岛市名列第十,比2018年提升五个名次。 据悉,“中国外贸百强城市”榜单评选标准包括城市外贸水平竞争力、结构竞争力、效益竞争力、发展竞争力和潜力竞争力五大分项共25个指标,由此计算出我国地级以上城市的外贸综合竞争力分值,具有较强专业性和权威性。2019年“中国外贸百强城市”排名前十的城市依次是深圳、上海、广州、东莞、厦门、苏州、珠海、宁波、重庆、青岛
据海关总署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格鲁吉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中格自贸协定》)于2018年1月1日生效。 资料显示,2016年中国自格鲁吉亚进口的葡萄酒金额达1236万美元,占当年中国从格鲁吉亚进口总额的四分之一。协定生效后,所有从格鲁吉亚进口的葡萄酒均将享受零关税,进口额预计将进一步提高
出口方面:根据海关总署公布数据显示2017 年7月份全国出口纺织品(纺织纱线、织物及制品)金额达93.39亿美元同比上涨3.07%;1-7月份累计出口额为624.52亿美元较去年同期上涨3.20%。服装(服装及衣着附件)7月份出口金额达161.48亿美元同比上升0.49%;1-7月份累计出口额为870.80亿美元较去年同期上涨1.40%。 报喜鸟(002154):公司公布2107年半年报实现营业收入114770.55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0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60.26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亏损68.59%
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下,全国进出口面临下滑形势,但是,中西部地区却表现抢眼,一些省份甚至实现了高增长。 近日,各地陆续发布前5个月的外贸数据。进出口总额增速前五位的省份集中在中西部,分别是江西、四川、湖南、安徽和河南
1990年2月,上海海关学院设立专业部和基础部,专业部下设法律教研室。1997年6月10日,上海海关高等专科学校决定在专业部基础上筹建海关法律系和海关经济系。1997年7月24日,经海关总署批准,开始招收国际经济法专业(海关法律方向),学历层次为专科,学制三年
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相关政策文件汇总(8月17日-8月30日)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9号) 1、关于信贷支持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的通知(发改规划〔2020〕1278号) 2、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第五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发改运行〔2020〕1310号) 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发行指引的通知(发改办财金规〔2020〕613号) 1、关于调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光伏扶贫项目)的通知(财建〔2020〕320号)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做好因洪涝地质灾害影响贫困农户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建办村电〔2020〕37号) 1、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冷链物流渠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交运明电〔2020〕241号) 2、《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8号) 1、关于调整发布《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的公告(商务部 科技部公告2020年第38号) 1、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央宣传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生态环境部 文化和旅游部 海关总署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侵权假冒商品销毁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打假办发〔2020〕3号) 1、《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6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57号) 1、关于发布《商标注册档案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370号) 1、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 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新华网北京12月15日电(记者雷敏、程群)加工贸易在国民经济和对外贸易中占有重要地位,当前加工贸易发展面临经营成本快速上升、环境资源压力不断加大、国际竞争愈加激烈等多重压力,转型升级势在必行。 近日,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布《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十二五”期间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目标及相关政策,这是我国出台的首个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国家级文件,将对加快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步伐产生重要的推动作用。 “30多年来,加工贸易获得了长足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但目前还存在着增长质量和效益不高,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地区发展不平衡、管理机制和政策与转型升级的要求不相适应等问题
近期,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公布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相关政策。 1.我是一家餐饮公司,此前一直享受生活***业15%加计抵减政策,2022年底还有加计抵减余额10万元未抵减完,最近出台了新的加计抵减政策,请问去年没抵减完毕的余额还能在今年继续抵减吗?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其他有关事项,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8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因此,按照现行政策规定,你公司此前未抵减完的加计抵减额,可以在加计抵减政策有效期内继续抵减应纳税额
据中国海关总署1月13日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中俄贸易额同比增长29.3%,达到1902.72亿美元。 根据统计,2022年全年,中俄贸易额为1902.72亿美元,同比增长29.3%。其中,中国对俄出口761.23亿美元,增长12.8 %;中国自俄进口1141.49亿美元,增长4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