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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郑建勤发布时间:2021-11-18浏览次数:85 11月17日,宣传部发规处党支部联合文学院学生第二党支部深入学生宿舍开展结对共建活动,进一步强化党史学习教育取得扎实成效,推动基层党组织在“我为师生办实事”实践活动中践行党的根本宗旨,持续深化结对共建成果,树牢抗“疫”精神。 在走访过程中,宣传部发规处支部党员和学生党员们亲切交谈,了解学生党员思想动态。文学院党总支书记郑建勤提醒同学们要做好疫情防控和宿舍消防安全工作,认真维持好宿舍卫生;宣传部发规处党支部薛怀庆同志鼓励同学们利用好封闭时期的课余时间,提早做好个人职业规划,为日后就业打好坚实基础
原标题:证书到手,补贴领了吗?31省市申领政策汇总! 根据人社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40号)文件,明确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对象为: (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 (二)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自人社部发文后,除了上海沿用此前政策,其他省(市、自治区)都已发文,明确职业证书补贴领取方式
根据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以及《关于调整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专业类别的通知》(辽人考〔2014〕1号)文件规定: (一)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均可申请参加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二)符合报名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考相应科目: 1.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考试。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考试
根据国家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推迟至下半年一并组织实施。上半年已报名缴费的考生可申请转至2020年下半年考试或申请退费,前期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和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一年,具体规定请关注中国教育考试网([URL])。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各省(区、市)根据本省疫情防控形势确定具体开展时间
根据广东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调整以及《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药监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复工复产十条》(国市监综 [2020] 30号)、《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医疗器械防护用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市监检测 [2020] 16号)等要求,广东省日前就做好疫情防控相关检验检测认证工作事项作出补充通知(粤市监认监 [2020] 139号),要求省内各地级以上市的市场监管局和有关部门,及有关检验检测机构、认证机构,科学有序做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审批和监管工作,对疫情防控相关领域的检验检测资质认定申请开设“绿色通道”。 阅读文章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 [2020] 11号)和《国家医保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 [2020] 6号),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 [2020] 58号),就广东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提出实施意见。 阅读文章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国发 [2019] 28号),广东省政府于2月21日发布《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粤府 [2020] 12号),以更大力度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多措并举促进各类群体就业,确保全省就业稳定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05〕244号和浙江省人事厅、省环境保护局浙人专〔2004〕7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为做好200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商省环境保护局同意,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管理。200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各市人事部门和环保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200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共同做好考试组织管理工作
4月9日,江苏省南京市人社局和南京邮政签署战略协议,社、邮联手把人社服务营业大厅搬到市民家门口。 为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落实浙江人力社保系统政务服务大厅“减窗行动”,2020年以来海盐努力打造“去窗、无窗、秒办”的社保办事“金标准”,充分营造“人人都是窗口、事事都是服务”的办事环境。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05号)来源【政策性文件】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精神,结合国务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关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制定了《“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
《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 《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8号)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发〔1998〕56号) 办理方式: 存档人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个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办理时限: 受理后即时反馈受理结果,网上受理时限为2个工作日,现场受理时限为即时办结。 结果送达: 现场登记完毕,开具证明;电子证明可网上下载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组织实施减少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经报国务院同意,分七批取消70%以上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经国务院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以下简称《通知》),向社会公布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通知》要求,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目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3号)文件精神,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2021年末裁员率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可享受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经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信息系统初步比对审核,2021年度长乐区第六批福州大鸿贸易有限公司、福建和荣纺织有限公司2家单位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现予以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