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3号)文件精神,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2021年末裁员率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可享受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经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信息系统初步比对审核,2021年度长乐区第六批福州大鸿贸易有限公司、福建和荣纺织有限公司2家单位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14日—2022年10月20日在此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长乐区劳动就业中心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公示电话:0591-289891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