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门
各县(市、区)住建局、财政局,市住房保障中心,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列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为落实住房保障年度目标任务,加快推进我市公租房和棚改项目建设,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固化2020-2021年、公布2022年棚改和公租房项目清单的通知》(闽建住〔2022〕6号)和各县(市、区)政府申报202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任务。2022年住房保障工作计划分解表详见附件1,三明市2022年棚改和公租房项目清单详见附件2。 (二)公租房小区改造计划
省直各有关单位,各市、县(区)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做好我省政府信息***息处理收费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20〕254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公开处理费是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时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监(印)制的财政票据。收费收入通过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系统收缴。 二、信息公开处理费全额缴入同级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会计网讯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2015年第43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进一步做好减免税管理有关工作,现将修订后的《税收减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为“办法”)予以发布,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办法》所称的减免税是指国家对特定纳税人或征税对象,给予减轻或者免除税收负担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包括税基式减免、税率式减免和税额式减免三类。不包括出口退税和财政部门办理的减免税
2013年12月24日10许,某大学学生郭某在宿舍接到其奶奶在原籍打来电话讲,“国家给教育补贴,因没有银行卡让郭某接受转账”。郭某与对方联系,按照对方的提示在校内的工商银行ATM机上操作,对方将郭某银行卡中的600元人民币划走,被骗600元人民币。 资助工作必须经学校、教育、财政部门严格审核,由学校通知并统一登记发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等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0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 [2020]12号)精神和渭南市财政局(渭财发﹝2020﹞223号)文件的工作安排,我局决定于2020年9月14日起对卫健局等5个单位进行会计评估监督检查,现将检查单位及检查内容等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为了深入贯彻中省经济工作会议和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国家宏观调控重点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选择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开展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加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提升会计信息质量。 二、检查内容和范围:具体包括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存在会计造假等行为;是否建立和完善考评制度;是否存在挪用专项资金,虚报预算支出、使用假发票等违规行为;是否认真贯彻“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的各项要求;是否阳光财政,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是否落实财政脱贫攻坚政策;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今年的疫情防控资金的管理、使用等群众关注的热点纳入会计评估监督检查的范围。本次检查以被查单位2019年度会计信息为重点,必要时向以前年度追溯或向2020年度延伸
近日,河南省人社厅、司法厅、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司法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8月底前各地制定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12月底前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要在立案窗口和有条件的乡镇(街道)调解中心全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窗口)。 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将其纳入矛盾纠纷多元处理机制建设范围,加强领导、积极推动。要加强对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站(窗口)的工作指导,确保有关要求落地见效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有关事项的通知( 陕财办采资〔2018〕26号 ) 省级各部门、各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工作,依据《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和《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等规定,经研究,我厅决定将省级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发布权限调整至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含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和各采购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采购人、代理机构是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的主体,应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相关信息。各代理机构通过指定渠道报送各类公告信息,不再报送纸质公告
为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我局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是指本级审计部门在履职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反映财政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非涉密的信息。 二、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来源是局办公室提供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网站,部分需及时发布的公告信息由局各业务科室直接提供
会计人员信息登记和变更,是会计人员顺利开展继续教育、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参加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等的重要基础信息。广大会计人员一定要高度重视信息登记和变更工作,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信息采集内容是按照全国会计人员信息管理要求列示的最基本信息,旨在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继续教育学习、会计类培训报名、会计人才选拔等工作提供信息检索和核查,实现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和继续教育等“零跑腿”服务
根据2021年3月在市医保中心召开的“审核子系统信息建设工作会”会议要求,现医院组织开展《医院信息系统与太原市医保智能审核系统对接改造项目》竞谈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1.本次谈判内容,报价人对投报内容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采购内容:太原市医保智能审核系统与院内业务对接改造系统1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