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3月在市医保中心召开的“审核子系统信息建设工作会”会议要求,现医院组织开展《医院信息系统与太原市医保智能审核系统对接改造项目》竞谈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1.本次谈判内容,报价人对投报内容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采购内容:太原市医保智能审核系统与院内业务对接改造系统1套。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报价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URL])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URL])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十、本项目公示期限为:
2021年5月20日至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