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局
赵聚钰先生 1909-1981字孟完,湖南衡山人
赵聚钰先生( 1909-1981)字孟完,湖南衡山人,上海复旦大学工商管理学系 毕业。先后任职于湖北建设厅、大冶铁矿管理处、军事委员会审计厅、湘桂铁路会计处、金城银行及中央信托局杭州分局等单位。民国三十八年调中央信托局台湾分局经理;次年,中央信托局迁台,先生改任该局人寿处经理,筹办军人保险,数十万官兵受益甚溥,于鼓舞士气影响至巨
指自然人以外,由法律赋予权利能力之社会组织体采法人实在说之社
指自然人以外,由法律赋予权利能力之社会组织体(采法人实在说之社会组织体说),故法人有权利能力、行为能力、责任能力,透过其执行机关“董事”,能独立为法律行为。 1.法人依其设立之准据法,可分为公法人与私法人。 (1)公法人如有诉讼,原则上属行政法院管辖;私法人如有诉讼,原则上属普通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