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便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办理纳税申报事宜,现将2020年5月份纳税申报期限明确如下: 一、统筹考虑疫情影响和“五一”假期安排,对于按月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5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5月22日。 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受疫情影响,在2020年5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 各地税务机关要认真遵照执行,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报告
为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推进规范文明执法,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司法部制定了《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司法部印发《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 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农业、文化市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推进规范文明执法,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会同司法部制定印发了《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有关建立药物警戒制度的要求,指导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科学规范开展药物警戒检查工作,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药物警戒检查指导原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 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进药物警戒体系和能力建设,全面加强药物警戒各项工作。 二、 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督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进一步完善药物警戒体系,规范开展药物警戒活动,确保持续符合《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切实履行药物警戒主体责任。 三、 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结合本行政区域监管实际,在日常监管工作中纳入药物警戒检查相关内容,科学制定检查计划,有序高效组织实施,工作中可进一步细化相关工作内容、完善相关工作要求,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自2020年6月29日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请统一实行无纸化受理,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局,武汉市房管局、仙桃市、天门市住保中心: 为深入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不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住建部办公厅印发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请实行无纸化受理的通知》,要求自2020年6月29日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请统一实行无纸化受理,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企业在办理部批资质相关事项时,通过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软件填报完成后,将包含企业资质申请表的电子数据包发送至省厅审批办公共邮箱,并电话告知即可
国际海事组织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第56届会议于2007年7月13日以mepc.164(56)号决议通过了《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以下简称“防污公约”)附则i和附则iv关于特殊区域外的接收设施和生活污水排放的修正案。 根据《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第16(2)(g)(ii)条关于修正案默认接受程序的规定,上述修正案已于2008年12月1日生效。 我国是防污公约的缔约国,在上述修正案通过后未对其内容提出任何反对意见,因此修正案对我国具有约束力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慈溪市小额贷款风险补偿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鼓励地方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积极开展中小企业小额信用贷款和农业小额信用贷款、小额创业担保贷款等小额贷款业务,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地方金融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慈政发〔2009〕64号)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小额贷款风险基金在市财政预算安排的3000万元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中列支,专项用于地方金融机构对小额贷款的风险补助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建筑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全面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我们组织修订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关于印发和的通知》(建质[2004]213号)中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同时废止。 第一条 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确保新制度在科学事业单位的有效贯彻实施,我部制定了《关于科学事业单位执行的补充规定》和《关于科学事业单位执行的衔接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甲方:_________公司与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为受权者)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本合同。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的法律和法规,_________公司与受权者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2)_________公司提供名为_________的动画片(以下简称为作品),由受权者以电视节目形式公开播映
各地方总会计师协会、各分会,各项目授权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中国总会计师协会认证项目的管理,规范各项目工作流程,现将《中国总会计师协会认证项目考务管理暂行规程》、《中国总会计师协会认证项目授权机构管理办法(暂行)》、《中国总会计师协会认证项目网站管理办法(暂行)》及《中国总会计师协会认证项目管理办公室职责(试行)》等文件予以印发,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1、《中国总会计师协会认证项目考务管理暂行规程》 2、《中国总会计师协会认证项目授权机构管理办法(暂行)》 3、《中国总会计师协会认证项目网站管理办法(暂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