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予
《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04年7月13日经建设部第4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建设部决定对《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2号)作如下修改: 二、第十三条修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商品房销(预)售时,应当向购房人出具该项目的《白蚁预防合同》或者其他实施房屋白蚁预防的证明文件,提供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必须包括白蚁预防质量保证的内容。 建设单位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时,应当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按照本规定实施房屋白蚁预防的证明文件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12月2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经2022年度贵阳市花溪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吴桂芳等74人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兰娅娅等7人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29日至2023年2月2日止。 公示期间,对上述取得资格人员有何疑问或问题,可通过书面形式或电话进行反映。反映内容中的证人、证据等事实要基本清楚
国家工信部站2月18日发布消息,对《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公开征集意见。 工信部称,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工信部组织编制了《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征求意见稿)。现予公示,请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
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现将《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 赣环评字[2016]63号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转发环保部《危险废物名录》的通知公司所属各单位:《危险废物名录》(部令第39号)已于2016年3月30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转发,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原环境保护部、发展和改革 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 关于转发环保部《关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加强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公司所属各单位:按照《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总体部署,《环境保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9年5月20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保证医疗器械广告的真实、合法、科学,制定本标准。 第三条 下列产品不得发布广告: (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明令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医疗器械产品; (二)医疗机构研制的在医疗机构内部使用的医疗器械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我局收到你省汕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反映企业在产品说明书上印制商标注册证问题的请示,现予批复。 使用注册商标,应按《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标明注册标记,而不得在产品说明书上印制商标注册证来表示注册商标。对来函反映的情况,请 我局收到你省汕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反映企业在产品说明书上印制商标注册证问题的请示,现予批复
为进一步完善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规范结售汇统计行为,满足银行结售汇业务监管工作需要,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修订)《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4〕第2号)等法律法规,修订了《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见附件1),现予印发。 《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附件2所列文件同时废止
《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 《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第65号) 《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已经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申请人的请求对符合条件的发明专利申请予以优先审查,自优先审查请求获得同意之日起一年内结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网络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几个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已于2020年8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1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9月14日起施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近来,有关方面就涉网络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法律适用的一些问题提出建议,部分高级人民法院也向本院提出了请示。经研究,批复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