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收费
“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人民军队” 本报讯(记者 何洁) 2月18日,2022年江苏省教育工作会议在南京召开。校园安全、“双减”、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等成为今年江苏教育改革发展“关键词”。 会议指出,2021年,江苏“双减”和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工作进展顺利,全省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落实课后服务“5+2”模式,97.25%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转型或注销,所有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实现“营转非”“备改审”,制定学科类培训机构政府指导价,预收费资金得到有效监管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别指南》的通知 [2021-11-10] 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的通知 [2021-10-26] 教育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2021-10-12] 教育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1-09-13]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坚决查处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问题的通知 [2021-09-06] 教育部办公厅等三部门关于将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通知 [2021-09-03] 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 [2021-09-02]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 [2021-07-29]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2021-07-24]
近日,针对当前社会反映强烈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恶意涨价、违规倾销课时等突出问题,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开展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各地立即行动、不留死角、严查重处,坚决整治花样翻新、形式多样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培训收费行为。 通知指出,随着寒假的到来,非学科类培训市场营销急速升温,一些培训机构趁机涨价、倾销课时,制造焦虑,加重了家庭经济负担,在一定程度上对冲了“双减”成效,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加强非学科校外培训监管,不断巩固深化治理成果。 通知要求,要迅速开展全面排查
记者3月13日从教育部获悉,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印发了关于继续把“双减”督导作为教育督导“一号工程”的通知,对2023年度“双减”督导工作进行部署。通知指出,各地要在前两年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双减”督导工作机制,在履行督政、督学、评估监测职能中,创新方式方法,切实发挥教育督导的监督作用,实现以督促减、以督增效。 通知强调,针对当前学科类培训隐形变异、非学科类培训良莠不齐、校外培训预收费监管不到位、艺考及涉境外培训治理难度大、学校课后服务水平仍有待提高等突出问题,重点从四个方面做好“双减”督导工作,即纳入市县政府履职“重点督”、部署指导责任督学“常态督”、组织各级督学“专项督”和加大通报问责力度“公开督”
七、招生计划:学校2013年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其中艺术类招生计划在湖南、河北、河南、山东、福建、山西、安徽、贵州、甘肃、江西、广西、江苏、云南、内蒙古和广东等15省共下达450名
为防止违规培训加重学生负担,帮助广大中小学生度过健康、温馨、有意义的假期,区教育局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将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治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任何机构在寒假期间开展学科类培训均属于违规培训。区教育局将联合有关部门重点严查以“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以及各类冬令营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二、非学科类机构全面使用《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将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向社会公开,严防恶意涨价
央广网成都1月24日消息,2020年四川省教育厅研发并试运行了“四川省校外培训机构信息管理平台”,国家“双减”政策落地后,平台功能也进行了升级,明确要求对校外培训机构实行全额资金监管,目前已正式上线。日前,恒丰银行成都分行成功接入该信息管理平台,成为可实现校外培训机构全额资金监管的银行之一。 据恒丰银行成都分行营业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该管理平台利用“互联网+教育”和大数据分析等信息化手段,通过管理端、机构端和家长端,提供机构情况、培训内容、课程设置、收费标准、教师和学生信息、年检年审、风险预警、舆情分析、群众投诉(建议)等多项功能,实现对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公开化、透明化
七、招生计划:学校2016年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其中艺术类招生计划投放在湖南、河北、河南、山东、福建、山西、安徽、贵州、甘肃、江西、广西、江苏、云南、内蒙古和广东等15省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刘晓惠)日前,记者从海南省教育厅获悉,根据海南省“双减”工作安排,该省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收费标准。目前,海南省各市县区(不含三沙市,下同)均已完成收费标准制定工作并对外发布。 经海南省政府同意,海南省将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和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定价目录
近日,河北省教育厅、科技厅正式印发《河北省非学科(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至此,包括体育类、文化艺术类、科技类在内的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全部出台,明确了举办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适用范围、举办者、培训场地、从业人员、培训内容、审批监管等政策要求,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基本实现分类受理、科学管理、专业治理。 培训场地方面,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场所(地)建筑面积应不少于200平方米,其中,教学场所(地)使用面积不少于办学场所(地)总建筑面积的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