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权
一、促进会的会员由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 二、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须具备如下条件: 3. 在本团体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4. 有良好的诚信、契约与合作精神; 5. 愿意为产业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并承担更多社会任。 3. 理事会闭会期间,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4. 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机构发给会员证
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北京市就倡议各个学校成立家长委员会,有一些学校坚持做了下来。2005年,北京市教委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结合学校教育的发展趋势,在《2005�D2010年德育工作行动计划》中,倡议各个学校成立班级家长教师协会,沟通学校和家庭,让家长通过组织的形式参与班级教育活动,并通过项目研究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在这个倡议下,北京市的很多学校不仅建立了班级家长教师协会,而且相应地建立起了年级和校级家长教师协会
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北京市就倡议各个学校成立家长委员会,有一些学校坚持做了下来。2005年,北京市教委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结合学校教育的发展趋势,在《2005�D2010年德育工作行动计划》中,倡议各个学校成立班级家长教师协会,沟通学校和家庭,让家长通过组织的形式参与班级教育活动,并通过项目研究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在这个倡议下,北京市的很多学校不仅建立了班级家长教师协会,而且相应地建立起了年级和校级家长教师协会
一、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三)持有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提交营业执照和身份证复印件; (四)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三、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六)对本会经费收支或会议决议等情况有异议的,可向理事会或会员大会提出质询、申请答复的权力。 如果理事会或会员大会置之不理或答复结果不满意的,会员有向业务主管单位或政府有关部门投诉的权利; 四、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会章程; (五)按会员大会通过的标准及时缴纳会费; (六)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八)本会建立会员名册,会员资料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商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