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材料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促进全省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安徽省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居住建筑类示范项目面积原则上应不少于50000平方米(不含配套公建),公共建筑类示范项目面积原则上应不少于20000平方米。优先支持已开工项目列入示范。 2.示范项目应于2022年底前按《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证书
学校各单位: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转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驻人社函﹝2022﹞82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驻人社函﹝2022﹞81号)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申报工作,请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对照条件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现聘用在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正式在职在岗人员。 现聘用在专业技术四级岗位的正式在职在岗人员
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厅及国家留学基金委函件通知,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含攻读博士、联合培养博士和博导短期交流项目)的选拔工作已经开始,拟申请人员先填写“环球体育 - HQ(中国)有限公司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校内报名申请表”(见附件),并经导师签字及所在环球体育领导审批签字盖章后和网上申报材料纸质版分别于2023年3月24日(攻读博士)和5月26日(联合培养博士和博导)交送国际交流处。 申报注意事项: 1、申请人员须符合攻读博士、联合培养博士项目和博导项目申请条件,具体要求查看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URL]。 2、申请人可通过“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即申请人利用所在单位现有国际合作渠道或个人自行对外联系落实国外留学单位;亦可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即申请人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院校或机构签署的合作协议派出(申请人应按要求自行联系国外单位,并获得外方同意)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2年全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经本人申请,第一临床学院辅导员邬正琼拟转聘中级(讲师)专业技术职称、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李婧雯拟申报中级(讲师)专业技术职称。为进一步增强职称评审工作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平公正,现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26日至9月1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对象的申报材料、评审结果有异议,均可反映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集2023年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区)住建局抓紧组织本地区相关企业参照《关于开展2022年和2023年惠州市城乡建设领域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惠市住建函〔2022〕278号)准备申报材料,于7月12日前将纸质资料和电子资料(刻光盘)报送我局科技教育科。 二、已按惠市住建函〔2022〕278号文件要求申报市级专项资金的项目拟同步申报省级专项资金,应向市住建局明确提出申报意向,无需再次报送申报资料,市住建局将择优向省住建厅进行项目推荐。 附件2:关于开展2022年和2023年惠州市城乡建设领域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zip 附件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集2023年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zip.zip
发布日期:2023-03-09 来源: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协会 分享到: 按照北京市“十四五”时期智慧城市发展行动纲要有关要求和市领导关于智慧城市建设系列批示精神,深入推进北京市智慧城市发展,呈现建设全球新型智慧城市的最新成果,进一步推动开放交通、医疗、教育等领域应用场景,引导优质企业参与场景建设。现组织遴选一批技术先进、模式创新、成效显著的智慧城市创新应用案例形成北京智慧城市建设案例集,案例集拟于4月27-30日在福州市举办的数字中国建设成果展览会上作为北京智慧城市创新应用成果进行展示、推广,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围绕以首都为代表的智慧城市群建设需求,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新模式,在应用中取得突出成效的案例。 案例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体系交通、生态环保、规划应急、人文环境、公安智能、商务服务、终身教育、医疗健康,其他智慧城市场景中的应用
本方案所指告知承诺审批,是指对提出资质行政审批申请的申请人,由行政审批机关一次性告知其审批条件,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符合审批条件,行政审批机关根据申请人承诺直接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制度。 试点范围:按照地方自愿原则,确定以建设工程企业较多、市场监管水平较高、电子化资质审批成效明显的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作为试点地区,对工商注册地为试点地区的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开展告知承诺审批试点。看来,北京、上海、浙江省再一次走到了全国的前列!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总体负责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工作
各相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加快建设自主可控的先进制造业体系,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鼓励和引导装备企业开展技术创新,苏州、无锡、常州三市将联合组织开展2021年苏锡常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苏锡常各市(县)、区工信部门对照《苏锡常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管理办法》的申报要求,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具体要求见《苏锡常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申报材料》(附件1)。严格按照认定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要求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政策相符性进行初审,择优推荐。 请各市(县)、区工信部门于10月29日前完成推荐工作,将推荐文件、企业申报材料和《苏锡常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申报汇总表》(附件2)等纸质件一式一份报送至所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子版材料同步报送
为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中国式现代化河北场景建设的支撑作用,提升科技创新决策咨询水平,按照《河北省科技创新智库建设工作指引》(冀科政〔2023〕1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科技创新智库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工作指引》,科技智库要围绕自身基础和优势,明确研究方向,持续开展软科学研究。申报智库要从以下22个研究方向中选取1项作为自身长期研究方向: 通过归口管理单位推荐申报,经资格审查、专家评议、会议研究、社会公示后,省科技厅发布支持建设的科技智库名单。 (一)材料要求
近日,2020年度“丽水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认定名单正式公布,根据《丽水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信用建设示范行业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经企业自愿申报,企业所在地企业信用促进会(工作站)初审,丽水市企业信用促进会复审、考核和现场测评,蓝城检测集团旗下子公司丽水蓝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水蓝城检测”)成功入榜,荣获2020年度“丽水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称号。 “丽水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是丽水市人民政府为促进企业树立信用意识,加强信用管理,推进丽水市企业信用建设而设立的奖项,旨在表彰信用管理机构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完善、信用管理效应明显、社会信用良好、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企业。 各县(市、区)企业信用促进会(工作站)在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下,从当地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培育库中筛选本年度培育企业,指导企业根据规定提交申请材料,汇总初审后上报丽水市企业信用促进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