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材料
省第十三届社科优秀成果奖申报范围、组织领导、申报方法、条件和标准及评审程序,详见《吉林省第十三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方案》及《吉林省第十三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实施细则》。凡在2018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符合《实施细则》规定成果均可申报。 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评奖办)授权省属社会组织、各市(州)社科联及相关高校、科研单位组织申报
各市州社会主义学院: 为全面推进社院系统科研创新,提升科研管理水平,根据《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系统科研评奖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研究,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决定开展第四届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系统科研评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评奖范围:全省省级社会主义学院和各市州社会主义学院; 2.评奖类别:优秀科研成果奖、优秀科研工作组织奖、优秀科研管理工作者奖; 3.参评时间段: 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1.参评指标:每个市州社院最多推荐申报成果4项,其中专著最多1项
中国医学科学院于1956年成立,是中国最高医学研究机构。北京协和医学院于1917年由美国洛克菲勒基金会创办,是中国最高医学教育机构。中国医学科学院与北京协和医学院(简称“院校”),自1957年至今实行院校合一的管理模式
2022年6月29日至30日,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湛江市2021年度医药行业中级专业资格评审会议,卫生、工程系列20名专家组成评审会委员参加评审会议。 会议讲解了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的政策法规、评审流程和注意事项,并强调了纪律要求,确保职称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进行。 参与这次评审的专家评委高度重视各个评审环节,严格评审流程,认真细致、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审核手上的每一份申报材料,为湛江医药行业选好人才
文章导读:近日,住建部官网发布了一则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请实行无纸化受理的通知》,通知决定自2020年6月29日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请统一实行无纸化受 近日,住建部官网发布了一则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请实行无纸化受理的通知》,通知决定自2020年6月29日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请统一实行无纸化受理。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不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决定自2020年6月29日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请统一实行无纸化受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我部审批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含涉及公路、铁路、水运、水利、信息产业、民航、海洋、航空航天等领域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新申请、升级、增项、重新核定事项,均实行无纸化受理
5月24日,工信部、财政部联合发布2018年工业转型升级资金工作指南,组织开展2018年工业强基工程实施方案、绿色制造系统集成、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及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等申报工作。因时间紧张,请有意申报企业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及时与所在县(市)、区工信委联系,由县(市)、区工信委统一汇总后正式行文报市工信委。市级受理截止时间为5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各发行人、各保荐机构: 2023年2月1日,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正式启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则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稳步推进全面实行注册制改革,有序做好实施前后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并购重组以及在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开转让等行政许可事项的过渡,妥善安排试点注册制在审企业申报材料更新,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中国***继续接收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和并购重组申请
为深入推进我校2022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与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组织申报工作,将项目管理工作做实、做细、做优,4月29日下午,社科处邀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经管分社总编辑、编审陈凤玲博士通过视频会议方式作学术报告,相关院部领导、骨干教师参加,报告会由社科处处长郝伟斌主持。 陈博士从前期申报材料准备、出版社的推荐、申报书中常见的问题、申报书的填写技巧等四个方面展开论述,给申报老师带来了一场精彩而详尽的申报辅导会。在最后的交流环节,老师们就自己在申报中遇到的问题和存在的困惑和陈博士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
根据澳门新莆京app7748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以下简称语合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国际中文澳门新莆京app7748志愿者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报名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 学院审核:请学院(研究院)审核申请材料,核验学历学位证书、普通话、外语证书等材料原件,并在证书复印件上备注“原件已核验”并签字及加盖公章。 2. 材料要求:《申请表》《审核表》及学历、学位证书等纸质申报材料各一式两套,签名处需本人签名,学院(研究院)需在《审核表》中填写推荐意见并由学院(研究院)领导签字、加盖公章。 3. 报送时间:因需预留向上级部门报送时间,校内纸质材料报送时间早于平台申请时间,提交时间为:第一批岗位2022年10月13日前;第二批岗位2022年11月8日前;第三批岗位2023年2月21日前
各企业: 根据《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分项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我局拟于近期开展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分项有关项目受理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类百强资助类(5月28日-6月11日)。 (二)百十五企业资助类(5月28日-6月11日)。 (三)创投资助类(9月1日-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