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查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第一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建协〔2020〕17号)及鲁班奖评选工作有关规定,我会对申报的工程进行了初审,共有135项工程(名单见附件1)符合要求,列入复查计划。现将复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复查定于2020年9月7日开始,用时20天左右。每项工程具体复查时间由复查组与各推荐单位联系后确定
11月15日下午,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副书记魏春明一行4人到国核设备检查省直文明单位11月15日下午,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副书记魏春明一行4人到国核设备检查省直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王国彪副总经理汤传乐等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同志参加复查考评活动。 本次复查采取实地检查、听取工作汇报、查阅基础资料相结合的方式
受理和审查申诉,是发现错案的重要途径。我国 刑事诉讼法 和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被害人及其家属或者其他公民,对已经发 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可以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其他机关、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认为原判决、裁定有错误也可以向 受理和审查申诉,是发现错案的重要途径
为引导合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有序管理和规范运作,促进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市科技局《关于印发合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合科〔2015〕98号)和《关于印发〈合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年度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合科〔2017〕84 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拟于近期开展合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2016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主要包括孵化器基础条件、孵化服务、孵化成效和特色工作等。 考核采取自查和复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被考核单位对照《合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年度绩效考核指标评价体系》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
12月2日,我会在市住建局指导下,组织50多家会员企业200多名技术管理人员,对我市推选“泰山杯”的“万科城小区二期26#楼”和“台华食品3#厂房”两项工程,进行实地观摩学习。 万科城小区二期26#楼工程位于烟台开发区宁波路东侧,由烟台市红旗置业有限公司承建施工。烟台台华食品实业有限公司3#厂房位于环海路付28号,由山东飞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施工
12月2日,我会在市住建局指导下,组织50多家会员企业200多名技术管理人员,对我市推选“泰山杯”的“万科城小区二期26#楼”和“台华食品3#厂房”两项工程,进行实地观摩学习。 万科城小区二期26#楼工程位于烟台开发区宁波路东侧,由烟台市红旗置业有限公司承建施工。烟台台华食品实业有限公司3#厂房位于环海路付28号,由山东飞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施工
本文摘要:水利部网站讯2015年,建设与管理司、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性中心紧紧围绕部党组中心工作,以找到问题排查实施为落脚点,坚实积极开展水利工程运营管理督查工作,推展各地更进一步完备制度,实施责任,增强管理,增进工程管理水平大大提升,获得了明显效益。一是督查工作紧紧围绕工程安全性运营这个主题,精确做到水利工程管理的重点、难题和焦点,坚决督促检查、协助提升,以点带面增进水利工程运营管理工作。 水利部网站讯2015年,建设与管理司、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性中心紧紧围绕部党组中心工作,以找到问题排查实施为落脚点,坚实积极开展水利工程运营管理督查工作,推展各地更进一步完备制度,实施责任,增强管理,增进工程管理水平大大提升,获得了明显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