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员
16日上午,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诉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涉及搜索引擎蜘蛛协议(Robots协议)的法律地位问题,原告百度向被告奇虎索赔一亿零二十万元。 开庭之前,书记员用手推车将本案有关证据“推进”了法庭,双方提交的证据超过了两万页,装满了一个手推车
法律文秘专业,开设于2002年,是省级特色专业。旨在培养掌握法律关系分析、办公室管理、会务管理、秘书写作、文书制作与送达、速录等专业知识与技术技能,面向司法机关和行政、企事业单位等行业的法律职业辅助和行政辅助职业群,能够从事司法雇员和行政、企事业单位文秘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本专业突出学生速录文秘技能培养,建有先进的校内速录实训室和秘书综合实训室,组建了速录协会和秘书协会
如果你对从事法律职业感兴趣,获得一些学习之外的实践经验是很重要的,这将真正为你的申请提供优势。 而法律实务课程(LPC)或大律师专业训练班将涉及一些实际的课程作业,没有什么能像在法律相关领域的工作或工作经验那样让你适应法律领域的工作。 在暑假学习期间,在学期期间,甚至在课程开始之前,做一些工作为你的简历增添了巨大的价值,并为你的兴趣和承诺提供了坚实的证明法律职业生涯. 有相关法律经验的工作有很多,包括短期或长期的工作,带薪服务和无薪志愿工作
为了加强我院的信息化建设,我院今年整合资源,引进了许多先进设备,为司法工作人员的审判增添了色彩! 加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不仅可以增进资源共享,提高法院信息传递速度,节约诉讼资源,方便群众诉讼,而且通过电子化、网络化等科技手段,为改革法院管理制度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可以说,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与应用,为我院现代化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所谓“四化”是指常规办公无纸化、档案管理电子化、流程监控网络化和庭审记录电脑化
时永才,男,汉族,1961年10月出生,江苏常州人,硕士研究生学历,1984年6月加入中国***,1984年8月参加工作。 1984年8月以来,历任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审员、教育科副科长、审判员、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副院长;1996年12月,任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其间:1998年4月至1999年4月,兼研究室主任);1999年12月,任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正处级);2002年12月,任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正处级)、机关党委书记;2004年11月,任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正处级)、副院长;2008年1月,任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院长;2011年9月,任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2011年10月,任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2012年1月至今,任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江苏省纪委监委)
协助分管案件监督管理室、第八纪检监察室、第九纪检监察室、第十纪检监察室。 申江生,男,汉族,1965年10月生,陕西合阳人。1993年11月加入中国***,1985年4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
主讲人概况: Kent Greenfield教授为国际知名的宪法学家与企业法学者,现任波士顿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院基金杰出学人。毕业于芝加哥大学法学院与布朗大学,曾担任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David H. Souter的书记员(clerk)。Kent Greenfield教授的代表作为The Myth of Choice: Personal Responsibility in a World of Limits (Yale 2011) The Failure of Corporate Law: Fundamental Flaws and Progressive Possibilities (Chicago 2006) 以及即将由耶鲁大学出版社出版的Corporations are People Too (And They Should Act Like It)
(以上写明申请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事实和理由: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制定,供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审判人员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回避用。 2.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住所。另起一行写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其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全国律协5月29日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4月份律师协会惩戒工作。据全国律协副会长、新闻发言人蒋敏介绍,4月份各省份律协共收到投诉591件,其中投诉律师代理不尽责行和违规收案收费的占比较高。 蒋敏通报了20件受到公开谴责及以上行业纪律处分的案件,其中湖南两名律师因犯帮助伪造证据罪,被湖南省司法厅吊销执业证书,湖南省律师协会给予二人取消会员资格行业纪律处分
襄都区法院发出邢台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2月10日上午九时,邢台市襄都区人民法院王宏伟审判团队书记员郎芳向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这是今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后,襄都区法院发出的邢台市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据悉,案件当事人经人介绍恋爱,于2008年登记结婚,双方育有一子一女。婚后因家庭琐事发生纠纷,致使感情不合,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求与被告离婚,双方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存在较大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