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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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责任,是民事法律责任的简称。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因实施了民事违法行为,根据民法所承担的对其不利的民事法律后果或者基于法律特别规定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 (1)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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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盗用、假冒他人姓名、名称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犯姓名权、名称权的行为。”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五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和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公民或者法人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后果和影响确定其赔偿责任。” (4)《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