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科
台湾三井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认为
台湾三井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认为,致力于安全且妥适地处理个人资料及其他相关资讯(以下合称“个人资料”),乃企业之社会责任。本公司将依循以下之基本方针,搜集、处理及利用个人资料。 本公司将视达成前述目的之需要搜集以下类别之个人资料,但本公司不会搜集有关病历、医疗、基因、性生活、健康检查及犯罪前科之个人资料: 包括姓名、电子邮件、联络电话等联络资讯
我受四川华敏律师事务所的指派
我受四川华敏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担任王某某等制造毒品罪二审案被告人王某某的指定辩护人。我已详细审阅了本案卷宗,会见了被告人王某某,掌握了全案案情。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事实和法律,特提出如下辩护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