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办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现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3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按国家要求,除了在省政府、省教育厅网站发布满意度调查公告外,市县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官网也需发布满意度调查公告。请各市及时将本通知转发所辖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于8月1日前在市、县政府官方网站首页发布满意度调查公告及二维码信息
城市的快速发展,需要动力,更需要“定力”。如果生活环境不安定、社会治安不安宁,生活在城市中的每一个人都会受到影响,而这一切汇聚在一起,影响的将是一座城市的活力与魅力。 近年来,上海政法工作不断改革创新,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求,紧紧围绕平安建设、法治建设、队伍建设,积极为上海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规范举报调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特制订我镇政府信息公开举报调查制度。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二、举报内容
因在高校教师职称评审中收受参评人员贿赂,湖南警察学院教授刘一兵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湖南省纪委、湖南省监察厅网站上24日上午正式对外公示这一消息。 此前有消息称,在担任2011年度湖南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中,体育专业评委刘一兵涉嫌在宾馆开房,以方便参评老师送钱
18届市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会议纪要(列席情况、议定事项及解读) 2021年1月28日上午10:00,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宋修骞在市政府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十八届市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现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市发改局汇报的《“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会议要求,发改局要牵头抓总,认真分析研究,跟踪督办重大事项和重点项目落地,确保效益实现最大化。各部门要充分利用专项规划和总体规划同等效力的有利契机,对照总体规划,编制好专项规划,尽量多地把重大事项和重点项目列入省市专项规划当中,为后续项目申报创造条件
为确保2016年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取得实效,县消防大队结合当前开展的夏季消防检查,通过认真仔细的摸排,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在反复论证后判定泉州鹏润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惠安惠兴街分店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并由县公安局向县政府提交了《关于对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政府挂牌督办的请示》。 国美电器惠安惠兴街分店位于惠安螺城镇惠兴街广海新景华庭一至二层,使用面积为2435.3平方米,使用功能为商场,属于人员密集场。主要存在火灾隐患: 1、室内消火栓无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联动控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使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 县政府同时提出了整改要求: 一是要认识明确、积极整改
总有一种力量让我们泪流满面,总有一种力量让我们抖擞精神,总有一种力量驱使我们不断前行。这种力量来自于你,来自于我,来自于我们每一个景盛蓬盐人。 随着防疫政策“新十条”的发布,各地疫情管控从严管转为放开,取消查验健康码,下线行程码,无症状、轻症感染者居家治疗
近日,重庆市检察院与四川省检察院近日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川渝检察禁毒协作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建立21项司法协作机制,进一步增强跨区域禁毒工作实效,更好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据了解,《意见》共分为建立协作机制、加强办案协作、强化能动履职、加强工作保障等4个方面共21项内容。根据该《意见》,双方将共同设立川渝检察禁毒协作联络办公室,建立川渝省级检察机关禁毒工作联席会议机制,通过引导侦查取证、联合挂牌督办、共商管辖争议、统一法律适用等方式,加大对跨区域毒品犯罪集团、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犯罪、涉毒洗钱犯罪的打击力度
近日,重庆市检察院与四川省检察院近日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川渝检察禁毒协作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建立21项司法协作机制,进一步增强跨区域禁毒工作实效,更好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据了解,《意见》共分为建立协作机制、加强办案协作、强化能动履职、加强工作保障等4个方面共21项内容。根据该《意见》,双方将共同设立川渝检察禁毒协作联络办公室,建立川渝省级检察机关禁毒工作联席会议机制,通过引导侦查取证、联合挂牌督办、共商管辖争议、统一法律适用等方式,加大对跨区域毒品犯罪集团、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犯罪、涉毒洗钱犯罪的打击力度
各市州建设局、矿区建委、兰州新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 根据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的统一安排部署,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市场行为,加强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工作,坚决纠正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即擅自投入使用的违法行为。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未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项目的排查治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9年2月1日至3月31日) 由各市州、县建设局督促辖区内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对各自的项目进行自查,对达到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立即按照相关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在竣工验收合格之前不得投入使用。 (二)市州排查整治阶段(2019年4月1日至4月30日) 各市州建设局组织各县住建局对各自辖区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情况逐项进行排查,对发现未办理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违法行为限期责令整改并依法进行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