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海关
7月1日,据海关总署办公厅官方微博消息
7月1日,据海关总署办公厅官方微博消息,为促进跨境电商新业态发展,帮助跨境电商出口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推动外贸促稳提质,为保就业保市场主体提供支撑,海关总署于7月1日起在北京、天津、南京、杭州、宁波、厦门、郑州、广州、深圳、黄埔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 据介绍,改革实施之前,跨境电商B2B出口企业只能按照传统贸易方式申报通关,7月1日改革实施后,跨境电商B2B出口有了专门的通关方式,享受通关便利。 据《电商报》获悉,跨境电商B2B出口是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出口的简称,是指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运送至境外企业或海外仓,并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完成交易的贸易形式,主要包括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两种类型
为促进黄埔关区保税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建设的健康、有序发展
为促进黄埔关区保税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建设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0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33号)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关区实际情况,现就本关区保税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布局规划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本布局规划适用于黄埔海关关区范围内,即东莞市和广州市黄埔区、增城区等行政区域。本布局规划适用的保税仓库包括公用型保税仓库和自用型保税仓库;适用的出口监管仓库包括出口配送型出口监管仓库和国内结转型出口监管仓库。 (一)因地制宜、宏观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