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ots
或许,《暴动之城》就是夹杂着一种复杂的种族情绪与事件背景,塑造出当时美国对于“公平”与“正义”的矛盾氛围,以及人们对于安稳生活的投射。但在如此混杂且牵涉甚广的题材中,导演丹妮丝坎泽艾胡芬会有怎样的发挥与见地呢? -----------------------以下有雷,请慎入----------------------- 首先,在叙事的手法与结构上,其实是相当凌乱且跳Tone的,由于《暴动之城》的设定,是以“洛杉矶暴动”(1992 Los Angeles riots)为最重大冲突的爆发点,在观影之前,抱着对于事件与种族议题的冲突想像,而有所期待,但导演丹妮丝坎泽艾胡芬却是以一个非裔家庭置身于这个事件的一环,试图透视整个局势下人们最真实的情感与抉择,这样的作法是显得保守了许多,但却也是这类型改编题材中,最容易使用的作法之一,只是,在描述角色的状态、情感与挣扎时,却又不时在奇怪的剪接点,穿插与溶接类似纪录片式的新闻事件素材,使得剧情本身的轴线时常会被带歪,这部分是本片最主要的败笔。 不过,拉回本片的母题,在于透过联系一个家庭的“爱”,来探讨“公平”与“正义”的本质究竟为何?不论是牵涉到在种族议题中的偏袒与歧视、法律层面的不公不义,还是人性方面的失控与误解,都在零乱的叙事与杂乱的堆叠下,将美国自建国以来,就不曾解决过的种族、枪支与治安上的伤痛,以荒谬与愤怒的方式展现在大银幕上,或许,从这样的观点来看,那导演丹妮丝坎泽艾胡芬的操作,反倒不是败笔,而是一种成功的反讽
我在无线文教节目《学是学非》以扮演不同角色来推广中文,间中或会令人发笑,这可算是一种资讯娱乐。另一方面,文学也是娱乐的一种,因为很多时我们会在空余读一点文学,或为兴趣,或为打发时间,或为放轻松,这间接证明文学的娱乐功能。接下来的问题是:我在电视机推广中文娱乐观众,文学也娱乐读者,在娱乐方面,我的演出算是文学吗? 电视影像的演出属声音范畴,文学属文字范畴,两者大相径庭,电视演出应该不属文学范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