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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业机械管理局分类方案》,暂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县(处)级,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农业机械监督管理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区(含兵团)农机监理工作; 2.负责组织实施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进行登记、核发牌证、定期安全技术检验,对农业机械驾驶人员进行考试、核发驾驶证、定期审验; 3.承担农机安全技术检验标准、农机安全作业规程等地方性法规和标准的研究、起草、论证等项工作并组织实施; 4.负责农机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5.开展农机监理人员培训与业务交流活动,并负责对农机监理员、考试员、检验员、事故处理员、计算机操作员核发相关上岗证件; 6.组织农机安全生产检查; 7.承担农机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并提出防范措施,负责处理重特大农机事故; 8.负责统一制发号牌、证件、标志及表册等; 9.负责对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资格进行审查; 10.负责农机监理技术装备的管理及推广应用; 11.负责全区农机监理计算机软件开发和组织农机监理信息网络建设工作; 12.负责对拖拉机等农业机械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与公安、保险等部门交流农机事故等信息; 13.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活动,编写农机安全宣传材料和农机监理人员培训教材; 14.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新ICP备:16004039 新公网安备:65010402000508 政府网站标识码:6500000011
2023年春节将至,为认真抓好节日期间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让全县人民群众过一个祥和的节日,焉耆县农业农村局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理念,做到早准备、早布控,全力做好节日期间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1月17日至19日农业农村局主任郭文华带领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农机中队执法人员开展安全检查。一是对王家庄牧场、四十里城子镇、永宁镇、北大渠乡芦苇收割点拉运芦苇的拖拉机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的综合协调及政务信息的编报工作;负责文秘、档案、机要、**、收发、保卫、综合治理、计划生育、保密、政务督办、接待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负责会议组织安排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农机系统情报信息、修志工作并监督实施;研究拟订全疆农机化工作法规、政策;负责农业机械化的宣传工作,指导《中国农机化报》新疆记者站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机构编制、劳资管理、社会保险以及人才、智力引进工作;指导、协调和实施农机系统技术职称评审和工人技术岗位的考核。 版权所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业机械管理局 邮 编:830054 新ICP备:16004039 新公网安备:65010402000508 政府网站标识码:6500000011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业机械管理局分类方案》,不分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县(处)级,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1.承担局机关授权其所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包括土地及相关证件的管理)管理工作,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并安全有效运行。 2.承办局机关国有资产的购置、调整、清理和登记工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业机械管理局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厅管理的事业局(副厅级),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行使自治区农机行业行政管理职能。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农业机械化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拟定有关法规的实施细则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农机行政执法工作。 二、研究提出农业机械化发展重点、发展方向、产业政策及农机化发展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定并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化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农业产业化、农业开发、特色产业、生态环境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农业机械化工程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