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脚
中央社记者苏木春台中14日电苗栗县南庄乡长邱梓增
(中央社记者苏木春台中14日电)苗栗县南庄乡长邱梓增,被落选对手刘月梅指控透过林姓男子贿选,并提起当选无效之诉,苗栗地院一审驳回,台中高分院今天逆转改判当选无效,全案定谳。 原告刘月梅主张,邱梓增的林姓桩脚于107年竞选期间,以每户新台币5000元代价,向黄姓等3名选民买票,要求选举投票支持邱梓增,涉嫌违反公职人员选罢法,对邱梓增提出民事当选无效之诉。 林姓男子因替邱梓增贿选,遭检调查获后,依违反公职人员选罢法起诉,苗栗地院去年3月间判处有期徒刑1年10月、缓刑5年,并应向公库支付新台币10万元,褫夺公权2年
高雄地检署日前接获高雄市凤山区疑有贿选情资
高雄地检署日前接获高雄市凤山区疑有贿选情资,旋由主任检察官李门骞指派检察官郑益雄侦办,并于民国107年11月20日指挥法务部调查局高雄市调查处、航业调查处高雄调查站、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鼓山分局、凤山分局等单位,至高雄市凤山区执行搜索2处,并同步以被告身份传唤某里长候选人、桩脚与选民共5人。 经检察官郑益雄讯问后,发现游姓桩脚涉嫌于107年11月间,以每票新台币500元之代价,向选民买票,要求选民投票支持某里长候选人,而到案之选民亦坦承有收到贿款,并主动缴回犯罪所得1000元,认被告游姓桩脚涉嫌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99条第1项投票行贿罪之犯罪嫌疑重大,惟于侦查中已坦承犯行,认无羁押之必要,当庭谕知以5万元交保候传;其余被告检察官讯问后,均请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