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形眼镜
经营范围: 商务信息咨询,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演出经纪、文艺性演出除外),礼仪服务,会务服务,展示展览服务,图文设计制作,旅游信息咨询(旅行社业务除外),市场营销策划(广告除外),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教育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日用百货,饰品(黄金,毛钻,裸钻除外),钟表,眼镜(隐形眼镜除外),玩具,箱包及配件,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摩托车、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按本市产品目录经营),机电设备及配件,数码产品,电子产品及配件,化妆品,母婴用品,建筑材料,床上用品,文体用品,通讯器材,家用电器,五金交电,汽摩配件,汽车用品,环保设备,橡塑制品,针纺织品,管道阀门,电脑软硬件,金属材料,服装鞋帽,自动化控制设备,仪器仪表,新能源设备的销售、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的配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小二直接操作入驻,不走自荐,内容可以不看,建议直接联系少走弯路。 有过天猫入驻经验的商家朋友,都清楚入驻天猫是比较难成功的。 对于大多数想入驻天猫的商家而言,入驻天猫都是通过官方的自荐入口,提交资料给官方人员审核,然后静静的等待审核的结果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大量的电子产品充斥着我们的生活,在日常生活中,电子产品无处不在,影响着我们生活,随之而来的视力下降问题给生活带来困扰。电子产品大多带着很强的辐射,给健康带来很大的危害。韩国con生产的隐形眼镜则能在很大程度上保护眼睛
不少新冠患者在康复后的数周至数月内,仍会面对一连串的“长新冠”后遗症。除了大部分人经历的持续咳嗽、气促外,原来眼晴都会出现后遗症。中大医学院眼科及视觉科学学系的研究团队发现,每五名新冠康复者中就有一人,出现最少一种与干眼症相关的症状,例如视力模糊、眼睛搔痒、疼痛或烧灼感等
年龄年满18-70周岁身体要求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2、视力: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 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
专长:疑难小儿眼科病症、斜弱视及成人医学验光、隐形眼镜(RGP、OK)验配。 曾获得第三届全国验光与配镜职业技能竞赛安徽赛区验光组冠军。师从安徽省眼科学会主任委员方严教授,参编《病理性近视眼底改变》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十二五”规划教材《眼视光基础》,承担省级课题一项,发表多篇眼科论文,擅长小儿眼科及斜弱视诊断和治疗,儿童及成人医学验光,隐形眼镜、角膜塑形镜等验配
▲一般民众若非属医疗器材商,透过网络社群、购物平台等贩售口罩或快筛,已违反医疗器材管理法规定。(示意图/读者提供) 我国新冠疫情趋于稳定,指挥中心也逐步放宽戴口罩规定,但不少民众家中留有不少口罩及家用快筛,食药署今(27)日提醒,一般民众若非属医疗器材商,却将医用口罩、家用快筛试剂透过网络社群、购物平台等通讯交易平台贩售,可处3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锾;若擅自进口未经核准医材贩售,可处1000万元以下罚金。 食药署指出,近来有民众询问,是否可以将多余的医用口罩或家用型新冠病毒检测试剂,透过网络社群媒体或购物平台贩售,或购买国外的医疗用血氧机、临床电子体温计、隐形眼镜等医疗器材,进口至国内贩售
1药网(前身1号药店、壹药网)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认证,是国内知名领先的手机药店,致力并提供专业、贴心、便捷的购药服务。 1、 品质保证:药店大联盟,超过500家知名医药健康产品厂商源头采购,品质保证。 2、 品类齐全:商品超过140000种,涵盖中西药品、维生素钙、滋补保健、隐形眼镜等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箱包销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皮革制品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钟表销售;家居用品销售;玩具销售;母婴用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租借道具活动;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纸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会议及展览服务;餐饮管理;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食品销售;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若您有任何商业上的需求,请与我们联系,谢谢您! 卫福部公告“人工水晶体”、“软式及硬式透气隐形眼镜保存用产品”及“皮肤表面黏合用之组织黏合剂与伤口闭合装置”等3项医疗器材临床前测试基准 【发布日期:2023-02-04】 发布单位:医疗器材及化妆品组 by 69105704 主旨:公告“人工水晶体”、“软式及硬式透气隐形眼镜保存用产品”及“皮肤表面黏合用之组织黏合剂与伤口闭合装置”等3项医疗器材临床前测试基准。 一、公告“人工水晶体”、“软式及硬式透气隐形眼镜保存用产品”及“皮肤表面黏合用之组织黏合剂与伤口闭合装置”3项医疗器材临床前测试基准(如附件),俾供医疗器材制造业者产品研发及申请查验登记资料之参考。 二、本案另载于本署万维网站(www.fda.gov.tw)之公告区及医疗器材法规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