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
宣传品、出版品、广播、电视、互联网或其他媒体对下列儿童及少年不得报导或记载其姓名或其他足以识别身份之资讯: 一、遭受第四十九条或第五十六条第一项各款行为。 二、施用毒品、非法施用管制药品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之物质。 三、为否认子女之诉、收养事件、亲权行使、负担事件或监护权之选定、酌定、改定事件之当事人或关系人
2019年5月30日,象州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即出击,不到两小时就抓获犯罪嫌疑人,快速破获一起命案。疑犯覃某系象州县运江镇林业站站长。案发当日,其与下属发生争执引起冲突,造成被害人死亡
醉汉闹事被保安打伤:被打伤的两名醉汉刘某和陈某都只有20岁上下年纪。2012年4月17日晚,刘某、陈某和另外两位朋友到西樵某会所消费。次日凌晨2时30分许,会所已经打烊,但是陈某、刘某二人却不愿意离开
法务部为何要推动修复式司法?如何推动? 现行的刑事司法制度对犯罪的处理,偏重在惩罚与矫治犯罪者,被害人充其量沦为证人的角色,往往引发忽视被害人的质疑,纵使加害人受到刑罚,也无法填补或复原被害人受到的损害与伤痛,以致未能让被害人感受到社会正义。同样地,加害人的家庭在加害人入监服刑或执行极刑后,也面临冲击,例如失去家中经济支柱、亲子关系因监禁、处决而产生隔绝疏离。因此,处理犯罪应不是仅仅关注在如何惩罚或报复,而是如何在犯罪发生后,协助当事人疗愈创伤、恢复平衡、复原破裂的关系,如此也赋予“司法”一种新意涵,即在寻求真相、尊重、抚慰、负责与复原中实现正义
刑事业务部是我们的核心业务部门,由专门办理各类刑事案件的执业律师组成,成员均毕业于中国一流法律院校,多数拥有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硕士或以上学位,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学术理论功底深厚,而且部分成员具有在公、检、法等国家机关从事刑事司法工作的丰富经验。 刑事业务中心组提倡并践行团队精神,整合集体智慧和资源,保证刑事业务部的案件质量,为生命辩护、为自由辩护。刑事业务部在长期执业过程中,以精湛的业务、高度负责的敬业精神、良好的辩护效果,深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并因此形成了良好的人际、业绩关系,在当事人、学术界、国家机关中赢得了良好的职业信誉
给病人输液致死亡无照医生获刑10年【KOK体育app官方入口】 本文摘要:2011年5月31日晚,被告人胡某琼在该医院内对前来就医的病人覃某芳展开吊针输液的非法行医过程中,致被害人覃某芳因药物过敏反应丧生。广州日报珠海讯(记者陈治家通讯员谭炜杰)违例医院内的向警方医生,给病人输液因药物过敏病原人经查明,从2011年年初开始,原审被告人胡某琼在未获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在米某年(在逃亡)违例经营的济群医院内展开非法行医。 2011年5月31日晚,被告人胡某琼在该医院内对前来就医的病人覃某芳展开吊针输液的非法行医过程中,致被害人覃某芳因药物过敏反应丧生
律师是从事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其职业特点是其他从业人员所无法替代的。第一、是专业的法律服务人员。 第二、可以去拘留所会见被拘留的人员和通信
6月23日晚,广东政法委官方微博“广东政法”发布警情通报,全文如下: 2020年6月11日晚,东莞市东城街道东源路发生一起持刀故意伤人案件。接报后,东城公安分局立即出警,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并迅速将伤者送往医院抢救。伤者经医务人员全力抢救无效不幸死亡
2011年11月12日18时许,被告人邓某伙同"高个子"、"蝎子男"、"橘黄男"(另案处理)窜到东莞市寮步泉塘村文化中心篮球场密谋抢劫。邓某等人见被害人吴某拿出一部手机给其朋友玩,高个子遂以吴打了其弟为理由,抢了吴的诺基亚N91手机(价值不详)。后邓某将吴带到附近一条巷子里,橘黄男用脚踢吴的大腿,邓用砖头推了吴的胸口,并叫吴交出财物,又抢得吴一部3G手机(价值人民币400元),得手后,邓等人将吴的自行车(价值400元)骑走卖掉,邓分得人民币值2 元,同年11月14日,在吴的指认下,公安机关在文化中心篮球场附近将邓某抓获
◎妇幼保护 ◎父母虐待子女之告诉问题 一、刑法第286条已规定对于未满16岁之男女,施以凌虐或以他法致妨害其身体之自然发育者,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下罚金(第1项);意图营利而犯之者,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得并科1000元以下罚金(第2项)。该罪并非告诉乃论,本部将督促所属检察机关之检察官从严追诉此类犯罪,以防制虐待儿童情事之发生。 二、按刑事诉讼法第232条规定犯罪之被害人,得为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