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
新华社北京3月19日电(记者孙少龙)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9日消息,中央纪委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意见》,首次从制度层面构建起日常评查、全面评查、专项评查三位一体推进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机制。 根据意见要求,评查工作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统一组织实施,案件审理部门具体牵头,其他有关部门共同参与。要做实做细日常评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派出纪检监察工委结合报批、备案案件等审理工作同步开展评查并及时通报反馈;要定期开展全面评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每5年实现对派驻机构、派出机构和下一级纪检监察机关的评查全覆盖;要针对性开展专项评查,对重点领域、特定案件或者一段时期内影响案件质量的突出问题开展评查,深入查找问题、分析成因、提出对策、督促整改
事情发生在2009年,在这场近14年的司法纠纷中,用户的代理律师与强大的电信商斗智斗勇。 当时,Brindisi省内一手机用户延迟一天支付74欧元账单后,Vodafone拒绝提供迁移代码以切换到另一家运营商,与此同时,用户被迫更改自己的电话号码。 现在迁移代码通过账单很容易能找到,但当时并不具备这个条件
感谢阁下浏览“精明消费香港游”网站。本网站自2007年推出至今,已为大量的内地访港旅客提供了一站式的消费资讯,借此推广精明消费。 为了进一步提升用户体验,从2022年6月1日起,有关在港消费的最新内容将于“香港消费者委员会”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
2013年12月5日,李某与陈某签订一份《建房合同书》,约定李某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建位于广州市某区某村某号建房工程,总工程造价为人民币1190000元,开工日期为2014年7月5日,竣工日期为2016年1月10日,李某在工程完工结算后余留80000元,陈某在两年期内无息还清给李某余欠工程款。2016年7月22日,陈某出具《欠条》:兹有某村某号工程结算,陈某欠李某人民币144000元。2016年10月25日,李某出具《收条》:兹有收到陈某交来现金人民币10000元
据新华社电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4日对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第三人深圳市佰利营销服务有限公司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一案进行宣判,法院判决驳回苹果公司诉讼请求。 据了解,涉案专利是名称为“手机(100C)”的外观设计专利,专利权人为佰利公司。苹果公司于2015年3月30日针对涉案专利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于2015年12月2日作出被诉决定,维持本专利有效
袁兵:男,1977年3月出生,汉族,四川省荣县人,大学文化,中共党员,1999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二级法官。 1999年7月起先后任荣县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民事行政检察科副科长;2011年7月起任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审判员;2012年5月起任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2016年4月起任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袁兵同志2017年1月因工作成绩突出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上海一中院民一庭庭长唐春雷介绍,此次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例涉及汽车、食品、美容、旅游等多个消费领域,反映了当前消费的新形态、新趋势和纠纷热点问题;涉及知情权、选择权、财产权和健康权等多种权利的保护,多件案件适用“退一赔三”或“退一赔十”的惩罚性赔偿责任,充分彰显了该院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惩不诚信经营者的司法态度;涉及对多个行业的规范,如严禁经营者非法行医、销售禁止准入食品等,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引导相关行业合法、规范、诚信、有序地发展。 发布会上,上海一中院播放了该院拍摄的原创公益微视频《法眼观象:买了一辆“假”新车》。视频素材来源于该院审结的一例汽车买卖合同纠纷:消费者以25万元购买了一辆“新车”后,发现该车交付前有过维修记录,遂以经销商欺诈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经销商退一赔三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新生的法治素养,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深化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改革,12月11日上午,经管院2019级经贸专业部分学生在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练泓的带领下,来到新罗区人民法院“零距离”旁听法庭庭审,感受司法正义。 庭审中,同学们凝神聆听案件的审理,自觉遵守法庭的纪律,庭审现场秩序井然。庭审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示法庭旁听是一次很好的实践活动,通过此次旁听,自身对于法律更加敬畏,进一步感受到法律与生活息息相关,要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学习,学法用法、知法守法
7月29日,《电子知识产权》杂志主办的“驰名商标和企业品牌战略研讨会”在京召开,来自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相关部门的官员,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等学术单位的专家,以及来自律师事务所、商标代理机构、企事业单位的代表济济一堂,共同探讨驰名商标和企业品牌战略的相关问题。 在研讨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与会官员分别介绍了新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内部试行的《审理涉及驰名商标认定案件的工作规范意见》,分析它们将对驰名商标认定、保护产生的影响和规范作用。来自知名商标代理机构和律师事务所的代表则从实务的角度,介绍了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以及国外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经验和借鉴意义
6、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的若干意见(节选)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节选) 1、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审理规程(发文日期 2015年03月19日) 2、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发文日期 2009年09月25日) 3、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关于印发《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若干问题的纪要》的通知(发文日期 2013年12月31日) 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中级人民法院公司强制清算与企业破产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发文日期 2016年10月25日) 5、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指定清算组中介机构适用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指定办法(发文日期 2010年08月27日) 6、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发文日期 2009年11月0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