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
本文摘要:财政部、税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企业升格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报》,对企业在升格重组过程中牵涉到的土地增值税政策不予规范,并具体政策呼吸困难用作房地产开发企业。通报认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非公司制企业整体扩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扩建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对扩建前的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移往、更改到扩建后的企业,暂缓征伐土地增值税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对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了部署。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该负责人介绍说,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总体部署,在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提升信息获取便利度,公共资源配置的管理透明化,交易阳光化程度显著提升,各类依法应当公开的交易公告信息、结果公示信息等基本能够做到及时、全面、准确发布
来源:证券时报 昨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从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等三方面进行了制度完善,其中,最大亮点是扫清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法律障碍,这一期盼已久的土地制度改革终于取得重大突破。 我国土地市场长期以来一直是由地方政府作为土地的唯一供应主体,而这种刚性的土地制度会带来一些弊端,如供应弹性不够等,同时也会导致土地要素成本居高不下
拆迁资讯 2019年8月19日 下午5:36 违法建筑一般是没有房产证的,而违法建筑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城市管理部门有权对违法的建筑进行拆除,而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农村房屋是没有房产证的,那么怎样判断自己的农村房屋是不是违建? 顾名思义,所谓“农用地”就是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在未办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前,擅自在农用地上建造房屋的,明确为相关法律所禁止,属于违法建筑。相关的法律规定如下: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1、土地买卖合同由买卖双方写的是不合法的。因为无论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的买卖都应到当地国土部门挂牌才能进入市场买卖,未经国土部门同意擅自对土地进行买卖的行为属违法行为。 2、土地买卖即以土地作为商品进行买卖、租赁、抵押和交换等的活动,是在相对开放的平台下进行的活动,只有在开放公平的环境下进行才能完善土地交易的规则制度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以及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江苏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的规定,同时结合近几年我市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新变化、新要求,拟废止《苏州市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暂行办法》(苏府〔2001〕32号),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社会各界人士如对废止《苏州市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暂行办法》(苏府〔2001〕32号)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0年9月29日前以书面或者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给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018号(邮编:215004)
本文摘要:有不少地区受历史的影响遗留下来了很多棚户区它既影响了居民生活又破坏了城市美观。因此要集中进行改革。那么棚改是什么意思呢?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
来源:证券时报 昨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从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等三方面进行了制度完善,其中,最大亮点是扫清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法律障碍,这一期盼已久的土地制度改革终于取得重大突破。 我国土地市场长期以来一直是由地方政府作为土地的唯一供应主体,而这种刚性的土地制度会带来一些弊端,如供应弹性不够等,同时也会导致土地要素成本居高不下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对楼市影响究竟有多大? 12月23日,《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以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依法进行。 此次草案主要修改完善了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强化耕地尤其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等内容。 为了破解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法律障碍,草案删去了现行土地管理法关于从事非农业建设使用土地的,必须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征为国有的原集体土地的规定;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建设用地,允许土地所有权人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
经马尔康市人民政府批准,受马尔康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定于2018 年11月20日10:00在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州交易中心)四楼产权交易大厅,对马尔康市松岗镇物流园区4#地块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备注:1、本次拍卖按现状采用有底价的增价方式拍卖;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标的以现状拍卖,自公告之日起现场展示。 四、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9日 10:00时至2018年11月18日16:00时止,有意竞买者登陆[URL]下载拍卖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办理报名手续,竞买保证金以2018年11月18日16:00前到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