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决书
上海艾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沈苗苗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本会已依法缺席处理,因你单位未按规定参加仲裁活动且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仲裁文书,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松劳人仲(2022)办字第3359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一、被申请人上海艾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沈苗苗2022年3月1日至6月16日工资人民币11039元; 二、被申请人上海艾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沈苗苗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3月15日及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6月16日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人民币16895.3元; 三、对申请人沈苗苗之其他请求不予支持。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本委受理王蒙诉你公司劳动争议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津滨劳人仲案字[2022]第484号》。 津滨劳人仲案字[2022]第484号裁决书主要内容如下:被申请人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申请人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7月20日的工资19266.41元
上海高越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蒋兰兰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本会已依法缺席处理,因你单位未按规定参加仲裁活动且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仲裁文书,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松劳人仲(2022)办字第3727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一、被申请人上海高越食品贸易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蒋兰兰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工资人民币18378.54元; 二、被申请人上海高越食品贸易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蒋兰兰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人民币15460.7元。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上海艾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沈苗苗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本会已依法缺席处理,因你单位未按规定参加仲裁活动且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仲裁文书,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松劳人仲(2022)办字第3359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一、被申请人上海艾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沈苗苗2022年3月1日至6月16日工资人民币11039元; 二、被申请人上海艾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沈苗苗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3月15日及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6月16日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人民币16895.3元; 三、对申请人沈苗苗之其他请求不予支持。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原标题:暴风集团:存在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报风险,或被暂停上市) 暴风集团无法按时披露2019年业绩预告了。 2月14日晚间,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暴风集团,300431)公告称,截至目前,公司现有员工无法承担2019年业绩预告的编制工作,公司无法按相关规则的要求披露2019年业绩预告。 暴风集团解释道,截至目前,公司尚未聘请首席财务官和审计机构,存在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的风险
上海艾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沈苗苗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本会已依法缺席处理,因你单位未按规定参加仲裁活动且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仲裁文书,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松劳人仲(2022)办字第3359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一、被申请人上海艾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沈苗苗2022年3月1日至6月16日工资人民币11039元; 二、被申请人上海艾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沈苗苗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3月15日及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6月16日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人民币16895.3元; 三、对申请人沈苗苗之其他请求不予支持。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司宣告破产、被其他公司收购、在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未续期或者内部解散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的法人资格。如何在不取消公司的情况下复牌上述情况,后果十分严重。取消手续和费用怎么样?取消公司要多少钱?你可以打电话给我!我公司专业代理取消各类非经营性公司,撤销公司注销等
民事执行、行政执行和刑事执行是我国执行制度的三个组成部分,它们之间既有共同点,也存在显著的区别。就其共同性来说,它们都是国家有权机关实施的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活动,都以国家公权力为后盾,都具有强制性,都应有一定的执行名义或执行根据等。三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民事执行的执行机关是法院,只有法院才有民事执行权,其他任何机关都不得实施民事执行行为
上海艾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沈苗苗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本会已依法缺席处理,因你单位未按规定参加仲裁活动且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仲裁文书,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松劳人仲(2022)办字第3359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一、被申请人上海艾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沈苗苗2022年3月1日至6月16日工资人民币11039元; 二、被申请人上海艾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沈苗苗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3月15日及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6月16日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人民币16895.3元; 三、对申请人沈苗苗之其他请求不予支持。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邢法官,新年好!我来给您送‘新年礼’了!"1月28日,节后上班第一天,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邢永军团队便收到了当事人贾某送来的一份特殊"春节礼物"——一面写有"严格执法 热情服务"的锦旗。 贾某就职于羊山新区某洗浴有限公司,但该公司一直拖欠贾某工资8.8万余元不曾给付,贾某数次讨要无果后,将其诉至信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但在仲裁裁决书生效后该公司仍然拒不履行,贾某便向平桥法院申请立案执行。 在收到案件后,为尽快解决贾某的烦"薪"事,也让其能安心过年,邢永军立即与双方当事人联系,进行释法明理、沟通交流,同时线上线下展开对被执行公司的财产调查,但其名下并无财产可供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