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式
根据常编发〔2017〕2号文件要求,从县直单位行政在编人员中选调。 选调人员资格条件:年龄40岁以下(年龄计算到报名截止之日),职级为副科级及以下,政治素质高,热爱纪检监察工作,纪律意识强,有较强工作能力,身体健康,大专以上学历,懂法律、懂财务的优先。未满服务年限和在试用期的不能报名
有关单位: 为加快建筑防水领域科技成果推广转化,促进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根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推广应用新技术实施细则》和《关于全国建设领域推广应用的新技术发布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与中国建筑防水协会研究,决定联合组织“2013年全国建设行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建筑防水专项技术与产品”的申报工作。评审通过的项目将列入2013年度《全国建设行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入编《全国建设行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简介汇编(2010)》组织推广,并在2013年12月中国建筑防水协会年会上颁发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项目必须通过省部级鉴定或评估(一般为一年以上); 2、申报项目必须经过实际应用,证明是先进、成熟、实用、可靠,辐射能力强,适合在全国或较大范围内推广应用的科技成果; 3、申报单位应是成果持有单位具备较强的技术服务能力; 1、《全国建设行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书》一式六份; 2、有关技术资料一式四份,并需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 《申报书》和推广项目简介需提供电子文档
有关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广东国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粤财普惠金融(湛江)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在湛江市开展小家电产业集群产业链协同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 [2019]1550 号)和《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借助省小家电智能制造区域创新中心建设推动湛江小家电产业集群智能化转型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湛工信技改[2019]550号)要求,现就组织湛江市小家电产业集群产业链协同创新试点第五批项目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已完工的项目单位可向属地工信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要求项目设备投资完成80%以上。申请材料(一式七份)须包括项目单位营业执照、项目验收申请表、验收申请报告、备案证、已购置设备清单、设备发票及合同、设备付款凭证、设备照片、项目专项审计报告等。 2.属地工信主管部门对项目申请验收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验收条件的项目于11月15日前上报至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一式2份剩余5份留作专家现场核查使用)
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预通知》(便函〔2019〕229号)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各区尽快开展项目库摸查工作,对符合便函〔2019〕229号文要求的项目进行摸查统计,于8月28日前正式行文,连同项目摸查汇总表(附件2)及资金需求额度,上报我局(技术创新科)。 根据便函〔2019〕229号文要求,申报事后奖补专题及贷款贴息专题的项目需在2019年1月1日(含)至2019年12 月31日(含)内完工且通过了项目完工评价
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发布了《2022年中国高校产学研创新基金-云中大学项目申请指南》,请各学院/医院通知本单位人员申报。课题相关要求如下: 1. 申请人须仔细阅读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的《申请指南》和《申请指南说明》,按照通知和指南要求填写申请书(申请书中手机和邮箱必须填写)。 2.学校申请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1日
为做好2019年度国家级、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办法》(国中医药继教委发〔2007〕2号)要求进行申报。 2.2019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采取纸质申报的方式进行,项目内容分为知识技能类、学习提高类、前沿进展类,项目类别分年度项目和备案项目,申报条件详见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2019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国中医药继教办发〔2018〕5号,可在浙江中医药网下载)。 3.年度项目申报单位填写《2019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表》),备案项目申请单位填写《2019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备案申请表》(附件2,以下简称《备案表》),各一式2份,连同电子版报送至学会
根据衢州市科学技术协会、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衢州市科技局《关于开展第二十三届衢州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衢市科协〔2021〕8号)文件精神,第二十三届衢州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论文作者需提供上报论文原文的复印件一式10份。复印件需复印原发表刊物杂志或论文集的封面、目录及论文正文,要求能清晰看出论文发表刊物杂志的名称、刊号等信息; 2、论文作者需详实填报《衢州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选推荐表》一式2份; 3、论文作者还需向学校提供论文电子版,格式及顺序:①论文(电子版)内容请用WORD排版;②标题三号黑体字加浓;③作者姓名、所在学会或单位、发表刊物杂志名称及期号,四号宋体; ④论文摘要五号宋体、400字左右;⑤正文四号宋体; 4、请各部门对申报的论文提出推荐等级建议,同时填报《衢州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推荐目录》汇总表(见附件1),于5月25日前统一上报科研处,电子稿钉钉发至李培江。
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机关及直属各部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现公开发布2021年度“探索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教育领域新机制试验项目”申报通知。 2021年度探索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教育领域新机制试验项目将进一步聚焦实践性、示范性、标志性的项目,对具有较强显示度和影响力的项目将加大支持力度。请各相关单位根据本单位工作规划,参考《2021年度探索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教育领域新机制试验项目申报指南》提出申报项目,并填写《2021年度探索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教育领域新机制试验项目申报书》(指南与申报书均在附件,也可从上海教育网站edu.sh.gov.cn下载)
根据《虹口区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意见》(虹发改规〔2019〕16号)精神,为鼓励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壮大。 根据《虹口区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意见》(虹发改规〔2019〕16号)精神,为鼓励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壮大。现就2019年度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开展奖励工作,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认定和入库培育工作开展时间为:3月1日至9月20日
为了做好全国R&D资源清查和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科技/社科科研统计年报工作,同时也为了准确统计我校2016年度教师科研成果,请各部门按以下要求组织本部门科研成果的统计审核工作。现将成果登记所需材料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请从网站下载最新版的《科研成果登记表》 (附件1)和《2016年度科研成果统计表》(附件2),统一录入并统计。我处不受理个人成果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