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虹口区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意见》(虹发改规〔2019〕16号)精神,为鼓励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壮大。
根据《虹口区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意见》(虹发改规〔2019〕16号)精神,为鼓励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壮大。现就2019年度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开展奖励工作,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认定和入库培育工作开展时间为:3月1日至9月20日。
(一)注册并纳税在本区的企业;
(二)2019年度新认定、再次认定或迁入本区的高新技术企业;
(三)在本区有一定的经济社会效益。
经综合评估,对新认定及迁入本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对再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五)企业2019年度经济社会效益情况报告及未来发展规划;
所有书面材料一式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区科委科技企业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