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
视频|张家口一男子酒后当街殴打7旬老人致骨折 已批捕! 长城网9月15日讯(记者 李相伯)张家口市公安局9月15日通报,9月14日,在张家口市展览馆附近,一青年男子当众殴打一老人,该案件网上网下关注度都很高。 据了解,康某(1988年出生,张家口市桥东区人,系某酒店打工人员,无犯罪前科)于当日下午在武城街一饭馆就餐时喝下半瓶白酒、3瓶啤酒。18时许,路经桥西区展览馆麦当劳附近,与迎面走来的受害人彭某(79岁)身体轻微相碰后,康某便谩骂、殴打彭某,致彭某肋骨骨折,造成恶劣影响
国社@四川|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董事阿多被“双开” 新华社成都4月26日电(记者吴晓颖)四川省纪委监委26日通报,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董事,四川省物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阿多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称,经查,阿多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私营企业主旅游安排,长期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生活作风腐化堕落,追求低级趣味;亦官亦商,“亲”“清”不分,与私营企业主勾肩搭背,大搞权钱交易。 阿多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近日,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吴学民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安庆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吴学民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安庆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吴学民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身为国有公司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现任检察机关以外之书记官或曾任书记官,经铨叙合格。 (二)、不具上项资格,但经普通考试、特种考试或委任升等考试法院书记官类科考试及格,并经铨叙部铨叙审定为委任第二职等以上资格者。 (三)、符合上开条件之一者外,报考人尚须具备中文电脑打字每分钟30字以上之能力,并娴熟WORD软件操作
本文摘要:7月23日,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检察院、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研发的“强迫报告App”上线试运营。 7月23日,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检察院、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研发的“强迫报告App”上线试运营。据报,这是最高检、团中央等九部门印发《关于创建侵犯未成年人案件强迫报告制度的意见(全面推行)》以来,全国首个强迫报告App
北京商报讯(记者 陈婷婷 李秀梅)12月27日,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贵州监察”发文,近日,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业务总监、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长陈勇(正处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遵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勇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遵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陈勇利用担任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利用担任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裁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分享至: 日前,自治区纪委监委派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纪检监察工委、银川市监委对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招商局原二级调研员张学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张学明政治意识淡漠,理想信念丧失,目无法纪,以权谋私,大搞权钱交易;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国有资产,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张学明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和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应予严肃处理
“在检察工作开展过程中,我市检察机关能够很好地把监督和服务结合在一起,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谈及对检察工作的印象,市人大代表王建奇表示。他说,拿到《许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后,他一口气看了三遍,最真切的感受是,我市检察机关站位高、讲政治,整体工作很扎实,能够与时俱进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原一级巡视员宋守军涉嫌受贿、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一案,由山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对宋守军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为了解决实践中存在的公民告状难问题,切实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三)项规定,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可由被害人自己 为了解决实践中存在的公民“告状难”问题,切实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三)项规定,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可由被害人自己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就是说,被害人可以有条件地将公诉案件转化为自诉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87条、第145条还规定,对于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的公诉案件,公安机关不予立案侦查的,被害人可以向检察院提出,请求检察院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必须立案;对于检察机关对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被害人不服的,即可以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即把公诉案件转化为自诉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