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
[导读]白城市公安局现正侦办于洪岩、郑洪亮等人违法犯罪团伙,多起犯罪实施已被查明,现已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于洪岩、郑洪亮现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白城市公安局现正侦办于洪岩、郑洪亮等人违法犯罪团伙,多起犯罪实施已被查明,现已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于洪岩、郑洪亮现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白城市公安局即日起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于洪岩、郑洪亮等人的违法犯罪线索,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线索检举揭发
日前,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内蒙古煤炭地质勘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郝胜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郝胜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配备、使用车辆;纪法意识淡漠,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在煤炭领域投资获利;私设“小金库”,对下属单位私设“小金库”问题失察失责;与多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律己不严,利用职权贪占公款;不惜损害单位利益,滥用权力损公肥私;在利益诱惑面前,未能坚持底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郝胜发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单位行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日前,连州市纪委监委对连州市连州镇人民政府劳动事务保障所原九级职员刘文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文锋身为中共党员、国家工作人员,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价值观严重扭曲,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行贿犯罪,应予严肃处理
[2023-03-29]宝鸡市第二人民医院 “门诊二楼会议室音视频系统”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2023-03-21]宝鸡市第二人民医院 “门诊二楼会议室音视频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2023-03-20]宝鸡市第二人民医院液氧罐检测公告2023(03-20) [2023-03-10]宝鸡市第二人民医院2023年 电梯维保招标结果公示 [2023-03-09]2023年度医药卫生类人员招聘计划 [2023-03-09]甲型/乙型流行性感冒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洽谈采购公告20230309 医院根据科室业务发展需要,拟对以下耗材进行洽谈采购,欢迎具备资质的单位报名参加。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授权事项、权限和时间、委托人签名、被委托人签名); 5.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的书面证明(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中国信用网截图)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年度资产负债表); 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3个月); 以上证件均加盖报名单位红色印章,按以上资质顺序整理成册,封面注明呈递单位、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及方式、邮箱、传真号码等内容,于2023年2月24日前交医院设备科进行资质审查。 四、资质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医院组织的集体洽谈采购会议
记者1月8日从全国检察长会议上了解到,检察机关用心用情做实群众**“件件有回复”,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022年有效化解1.7万余件。 据介绍,为解决一些行政诉讼案件程序已结但讼争未解的申诉问题,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全年有效化解1.7万余件,其中讼争10年以上的1300余件,促进了一大批行政争议案结事了。 2022年,全国检察机关收到群众**77.7万余件,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超过97%
湖北荆州区:法律文书公开培训小课堂”开课了! 正义网湖北06月29日电(通讯员 程惠)为落实“质量建设年”“素能提升年”要求进一步规范法律文书公开工作保证法律文书公开的质量和安全6月27日荆州区检察院举办了法律文书公开专题培训该院各条线办案人员参加培训。 会上传达学习了最高检《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省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及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重点对法律文书公开的操作和审批流程进行了讲解并结合省市院《法律文书公开工作情况通报》对该院今年以来法律文书公开工作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了梳理。 随后会议组织学习了法律文书公开相关案例通过反向审视标记出“易错点”开展以训代练
据案情透露,被告人许某光在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某工业区1栋3楼租用厂房,开设生产假冒诺基亚手机的无证工厂,并雇佣谢某多(已起诉)管理该工厂,以牟取非法利益。2011年4月,警方接群众举报在该涉嫌生产假冒诺基亚手机窝点抓获谢某多,并现场查获涉嫌假冒诺基亚品牌手机及配件,涉案金额高达140余万元人民币。被告人许某光闻讯后迅速逃往老家藏匿
“信息共享是实现从办案到类似案件监督的基础。但目前,获取完整数据不仅面临很大困难,而且不符合实战要求。因此,必须加强法律监督的需求导向,充分利用上级政策文件,积极对接相关数据源单位,多渠道获取辖区内执法司法数据和信息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广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8号下称《解释》)已于2013年4月4日发布实施。《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各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根据我省各地经济发展和社会治安状况,经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批复》(法〔2013〕138号)的批准,对我省执行“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通知如下: 一、一类地区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等六个市,盗窃数额较大的起点掌握在三千元以上;数额巨大的起点掌握在十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掌握在五十万元以上
5月12日,通辽市扎鲁特旗公安局将小龙(化名)、小杨(化名)、小刘(化名)、小飞(化名)四名未成年人聚众斗殴一案向通辽市扎鲁特旗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在办案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发现该案四名嫌疑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但是考虑到四名涉罪人均系不满十八周岁的在校学生,犯罪情节较轻,未造成严重后果,主观恶性不大,到案后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且具备有效的监护条件,不批准逮捕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不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综合考虑以上因素,本着对涉罪未成年“教育、感化、挽救”的办案原则,该院对涉罪未成年人小龙、小杨、小刘、小飞作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