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0年10月指挥法务部调查局航业调查处基隆调查站查获简姓男子等2人以货柜自大陆地区运输第四级毒品先驱原料三级丁氧羰基去甲基恺他命20包(毛重99.33公斤,纯度94.99%,纯质净重76.91公斤),于110年11月11日提起公诉在案。

2、111年3月指挥海巡署侦防分署苗栗查缉队查获张姓男子等4人以渔船自台湾外海运输第四级毒品先驱原料三级丁氧羰基去甲基恺他命56包(共计毛重1228.35公斤纯度94%至98%,共计纯质净重1069.69公斤),于111年5月11日提起公诉在案。

3、111年3月指挥法务部调查局航业调查处基隆调查站查获赵姓男子等8人以货柜自马来西亚运输第三级毒品恺他命85包(毛重100.76公斤,纯度78.78%,纯质净77.10公斤),顺利将参与运输毒品各分工角色之8人于111年6月29日提起公诉在案。

4、总计自110年10月迄今,查获毒品重量毛重共1428.44公斤,纯质净重共计1223.70公斤,从侦办案件中可以发现,自国外运输毒品案件日益严重,且数量庞大,期盼由检察机关及各毒品查缉单位通力合作,有效遏阻毒品进入台湾。